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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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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的公告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绥芬河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453/03?spm=a213w.7629122.sfHead.4.312cdf27SWZwOl,现公告如下:
1、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1层09室,产权证号63430号,建筑面积30.63平方米,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起拍价:145627.20元,保证金:14600.00元,增价幅度:1300.00元。
2、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1层13室,产权证号63420号,建筑面积21.59平方米,评估价:128309.00元,起拍价:102647.20元,保证金:10300.00元,增价幅度:900.00元。
3、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1层17室,产权证号63421号,建筑面积44.99平方米,评估价:267376.00元,起拍价:213900.80元,保证金:21400.00元,增价幅度:1900.00元。
4、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2层01室,产权证号63422号,建筑面积22.16平方米,评估价:118534.00元,起拍价:94827.20元,保证金:9500.00元,增价幅度:800.00元。
5、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2层03室,产权证号63412号,建筑面积30.59平方米,评估价:154541.00元,起拍价:123632.80元,保证金:12400.00元,增价幅度:1100.00元。
6、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2层07室,产权证号63423号,建筑面积45.20平方米,评估价:228350.00元,起拍价:182680.00元,保证金:18300.00元,增价幅度:1600.00元。
7、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2层13室,产权证号63406号,建筑面积42.75平方米,评估价:215973.00元,起拍价:172778.40元,保证金:17300.00元,增价幅度:1500.00元。
8、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2层16室,产权证号63424号,建筑面积21.87平方米,评估价:116983.00元,起拍价:93586.40元,保证金:9400.00元,增价幅度:800.00元。
9、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2层20室,产权证号63425号,建筑面积38.11平方米,评估价:203850.00元,起拍价:163080.00元,保证金:16400.00元,增价幅度:1400.00元。
10、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2层30室,产权证号63426号,建筑面积17.67平方米,评估价:94517.00元,起拍价:75613.60元,保证金:7600.00元,增价幅度:600.00元。
11、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3层01室,产权证号63427号,建筑面积22.01平方米,评估价:111195.00元,起拍价:88956.00元,保证金:8900.00元,增价幅度:800.00元。
12、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3层03室,产权证号63409号,建筑面积31.11平方米,评估价:147897.00元,起拍价:118317.60元,保证金:119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13、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3层11室,产权证号63410号,建筑面积44.99平方米,评估价:213882.00元,起拍价:171105.60元,保证金:17200.00元,增价幅度:1500.00元。
14、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3层15室,产权证号63429号,建筑面积23.19平方米,评估价:117156.00元,起拍价:93724.80元,保证金:9400.00元,增价幅度:800.00元。
15、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3层18室,产权证号63411号,建筑面积38.55平方米,评估价:194755.00元,起拍价:155804.00元,保证金:15600.00元,增价幅度:1400.00元。
16、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3层23室,产权证号63428号,建筑面积25.43平方米,评估价:128472.00元,起拍价:102777.60元,保证金:10300.00元,增价幅度:900.00元。
17、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4层01室,产权证号63432号,建筑面积22.23平方米,评估价:108327.00元,起拍价:86661.60元,保证金:8700.00元,增价幅度:700.00元。
18、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4层02室,产权证号63413号,建筑面积17.86平方米,评估价:87032.00元,起拍价:69625.60元,保证金:7000.00元,增价幅度:600.00元。
19、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4层07室,产权证号63407号,建筑面积44.85平方米,评估价:205234.00元,起拍价:164187.20元,保证金:16500.00元,增价幅度:1400.00元。
20、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4层09室,产权证号63433号,建筑面积33.57平方米,评估价:163587.00元,起拍价:130869.60元,保证金:13100.00元,增价幅度:1100.00元。
21、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4层12室,产权证号03442号,建筑面积44.85平方米,评估价:205234.00元,起拍价:164187.20元,保证金:16500.00元,增价幅度:1400.00元。
22、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4层13室,产权证号03441号,建筑面积44.44平方米,评估价:203357.00元,起拍价:162685.60元,保证金:16300.00元,增价幅度:1400.00元。
23、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4层14室,产权证号03443号,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评估价:256256.00元,起拍价:205004.80元,保证金:20600.00元,增价幅度:1800.00元。
24、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4层18室,产权证号63408号,建筑面积34.81平方米,评估价:169629.00元,起拍价:135703.20元,保证金:13600.00元,增价幅度:1200.00元。
25、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5层01室,产权证号03558号,建筑面积22.23平方米,评估价:105681.00元,起拍价:84544.80元,保证金:8500.00元,增价幅度:700.00元。
26、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5层06室,产权证号03555号,建筑面积44.58平方米,评估价:198693.00元,起拍价:158954.40元,保证金:15900.00元,增价幅度:1400.00元。
27、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5层11室,产权证号03553号,建筑面积45.12平方米,评估价:214500.00元,起拍价:171600.00元,保证金:17200.00元,增价幅度:1500.00元。
28、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5层16室,产权证号03556号,建筑面积23.52平方米,评估价:111814.00元,起拍价:89451.20元,保证金:9000.00元,增价幅度:800.00元。
29、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5层22室,产权证号03557号,建筑面积21.59平方米,评估价:102639.00元,起拍价:82111.20元,保证金:8300.00元,增价幅度:700.00元。
30、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5层26室,产权证号03554号,建筑面积28.29平方米,评估价:134491.00元,起拍价:107592.80元,保证金:10800.00元,增价幅度:900.00元。
31、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11层01室,产权证号63316号,建筑面积53.22平方米,评估价:126504.00元,起拍价:101203.20元,保证金:10200.00元,增价幅度:900.00元。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本院只负责提供该标的物的相关法律文书及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房屋接收人自行办理,拍卖财产移交过户涉及的税费、土地租金等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具体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向相关单位咨询。买受人、房屋接收人应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应部门了解涉及拍卖房屋的相关费用交纳情况,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取暖等欠费情况,均由买受人、房屋接收人自行解决。除过户需要的相关法律文书以外的其他任何事宜,本院不予协调解决,由买受人、房屋接收人自行解决。自行办理水、电、煤气、取暖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拍,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递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12月19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芬河市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9813。联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绥芬河市通天路东新荣街北浙江商厦34幢0单元4层13室,产权证号03441号,建筑面积44.44平方米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