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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甘肃嘉施宝生物有机复合肥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资产第一次拍卖公告
甘肃嘉施宝生物有机复合肥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总体情况介绍
甘肃嘉施宝生物有机复合肥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住所地为甘肃省崇信县滨河路1号,公司经营范围为复合肥料、复混肥料、有机复合肥生产销售,现登记法定代表人为张记麦。
(二)具体标的
拍卖标的为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附属物。其中:土地使用权坐落于崇信县锦屏镇东街村,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15238.18平方米,土地证号为崇国用(2013)第02607号,评估价值为4053508.26元;地上建筑物面积7106.01平方米,评估价值为2432651.46元;机器设备的评估价值为68000.00元;附属物(包括水泥硬化、道沿、景观树)的评估价值为167776.25元。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起拍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保证金:660000元 出价递增幅度:5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与本拍品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并且受托人报名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若家庭成员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拍卖平台;
3、破产清算管理人;
4、拍卖辅助机构;
5、第1至4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时间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延时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管理人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重新公告。
四、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
公告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接受电话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请联系可律师(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品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品瑕疵保证。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拍卖,若与拍卖公告有误差,管理人概不承担责任。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管理人联系。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足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足额支付拍卖保证金获取竞买资格。拍卖成交的,本拍品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原路退还。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原路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拍卖标的的交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甘肃胜友律师事务所,账号:62*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5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并在缴纳尾款后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甘肃胜友律师事务所(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人寿保险大厦南裙楼4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启动拍品交付手续。
八、成交后变更登记手续及税费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起应缴纳部分,具体以税务局实际征税为准。
九、特别提示
1、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甘肃胜友律师事务所担任甘肃嘉施宝生物有机复合肥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管理破产资产,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公告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竞拍人自行承担产生的其他法律责任。
3、本次拍卖公告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管理人概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甘肃嘉施宝生物有机复合肥制造有限公司地上建筑物无规划许可证、无施工许可证、无产权证,面积是评估机构根据由崇信县人民法院委托的甘肃恒达勘验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作出的《甘肃嘉施宝生物有机复合肥制造有限公司房产测绘报告》得出,最终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地上建筑物面积值。
5、本标的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拍卖成交价为未含税价,竞买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需另行支付相关税款,管理人予以协助。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本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联系人:可律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甘肃嘉施宝生物有机复合肥制造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管理人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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