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四川 省南部县南隆镇新区C路锦利·王府井商业街5幢2层2-1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05
发布于
四川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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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四川 省南部县南隆镇新区C路锦利·王府井商业街5幢2层2-1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129日10时至2025121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7/10)对下列标的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四川省南部县南隆镇新区C路锦利·王府井商业街5幢2层2-1号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晓和未知瑕疵,成交后不得反悔,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房屋现状交付为准,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起拍价:148.197万保证金:29万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或400-999-8092。咨询请于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节假日除外)。

三、标的情况:根据《评估报告》载明该房屋建筑面积349.81㎡,(房屋面积以产权实际登记面积为准)。房屋所有权证号:南房权证房权字第20141080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南国用(2014)第033326号,土地使用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规划用途:商业服务。使用情况:当事人自用。

特别提醒:该标的实勘地址为南部县南隆镇桂香路53号锦利·王府井5栋1单元2层“零度空间”(未见房号),所在小区名称为“锦利·王府井”。该房屋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欠缴物业费39738元,具体欠缴的物业费金额至拍卖成交后移交之日止。本次拍卖包含无法从房屋主体剥离的附属设施、装饰装修、空调设备、地暖设施(不含地暖燃气炉)。不含室内其他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进行实地核实了解,如未了解参与竞买而产生的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以交付现状为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以物抵债接受人自行办理过户,过户中涉及的买卖双方应缴纳的所有税、费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外,办理登记所产生的税、费及其它费用由买受人、以物抵债接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以物抵债接受人自行承担,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增值税、水电气上户费等各项欠缴费用。具体税、费金额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符合过户条件的情况下,买受人应当于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15日内完成过户,并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辅拍机构费用负担原则:根据川高法〔2023〕8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辅助机构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法院应当在送达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网络司法拍卖或者变卖未成交,申请执行人接受以物抵债或第三人以流拍价购买的,以物抵债价格或流拍价作为成交价,以本办法收费标准计算服务费用后按50%支付服务费用,以物抵债的由接受抵债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垫付并在抵偿价款中扣除。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内如无人出价,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最后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竞价时间将自动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122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十、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余款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部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部幸福路支行;账号6232 8136 7000 3987 021并备注“执行案号【(2025)川1321执4872】余款)”。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资料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400-999-8092

本院地址:南部县金葫路迎宾大道196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南部县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川省南部县南隆镇新区C路锦利·王府井商业街5幢2层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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