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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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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申请人和一名被执行人;由于另一名被执行人和承租人罗某无法联系,故未通知到位,特此公示,公示期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变卖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3月19日10时起60日内(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5户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黄桷路1号2幢2-2-1房屋。
据《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显示:该房屋的产权证号为206房地证2013字第05348号,建筑面积为516.04㎡,套内面积为454.25㎡,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为办公用房,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标的房屋位于名义层第2层。本次按现状评估未考虑恢复费用;详见《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物业欠费不详。房屋使用情况:空置。
1.经估价师现场查勘,估价对象与位于本幢房屋第1层和第3层其他房地产打通连在一起原整体作为鑫都商务宾馆使用,已改变原户型布局。其中第3层住宅2-3-2、2-3-3作为客房使用,无厨房;第2层为客房,第1层作为大堂及通往第2、3层的楼梯使用;现第1层、第2层、第3层均有部分楼(地)板已打穿,修建为第1层到第3层之间的楼梯。(第1层和第3层在另案中同步拍卖中,提请竞买人注意。)
2.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按实际现状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70.18万元,起拍价:39.3008万元,保证金:3.93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注:具体欠费以拍卖成交后实际欠费为准,具体金额需买受人自行核实了解并承担。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变卖与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竞买人需交齐本次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
二、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无优先购买权人,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竞买成功后,以标的物现状及证载面积进行交付,若涉及恢复房屋内部结构原貌,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人员及部门咨询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了解。
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本次拍卖不包含房屋内动产。标的物详细情况可查看附件《评估报告》。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部门负责标的物交付,交付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如有其他瑕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3、如该标的物尚欠物管费、水、电、排污等费用、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并交纳。
4、标的物过户所涉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的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垫付,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5、拍卖均不含水电气户头,不保证水电气能正常使用。
6、拍卖房屋含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构筑物。
7、竞买前就不明白之处咨询拍卖法院,成交后不负责未列明之瑕疵。
8、对于公告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尽快与重庆诚仁芯拍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取得本案承办法官联系方式后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最后由本院依法审查后负责标的物的交付。
三、本院已委托重庆诚仁芯拍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诚仁芯拍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安排)。重庆诚仁芯拍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565-928查询了解。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变卖方式
(一)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变卖预缴款,即为参与司法变卖前需报名缴纳的款项。
(二)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在变卖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标的物的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仅供参考,本院不能保证变卖财产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务必于变卖日前亲自对该标的物进行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变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本院不承担对上述变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变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交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六)标的物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对本标的物的其他欠费情况,如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标的物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应当在参加变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结束后,在淘宝网交纳保证金的未能竞得者锁定的资金自动释放;但向法院交纳剩余变卖价款的未能竞得者锁定的资金需到法院办理退款手续。变卖成交价超过法院所定变卖价的,超过部分的款项由竞得者在拍卖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支行;账号:45*开通会员可解锁*459677;联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否则视为悔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九、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变卖。
十、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变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十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次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并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 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 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重庆诚仁芯拍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565-928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21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附: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黄桷路1号2幢2-2-1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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