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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关于手机两部的拍卖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14日10时至2026年2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22/08)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手机两部。
(一)手机一部,型号名称HONOR X10,运行内存8GB,手机存储128GB。
已知权利瑕疵:无发票、无充电器及其他相关配件;手机账户无法退出,机身多处磕痕及划痕,摄像头有划伤;本院对拍品的品牌、型号、质量、性能等均不作任何担保,具体瑕疵以实物为准。买受人需向我院保证对设备中所含信息进行保密,如发生信息泄漏,相应后果自行承担。
(二)手机一部,型号名称iPhone7,总容量32GB。
已知权利瑕疵:无发票、无充电器及其他相关配件;手机账户无法退出,机身有多处磨损及磕碰;本院对拍品的品牌、型号、质量、性能等均不作任何担保,具体瑕疵以实物为准。买受人需向我院保证对设备中所含信息进行保密,如发生信息泄漏,相应后果自行承担。
起拍价:144元,保证金:28元,加价幅度:2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拍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天津市捷拍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工作,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天津市捷拍拍卖有限公司)。
三、产权转移的税费承担方式:因系动产,拍卖成交后直接交付;机械设备等需要拆除、运输的,由买受人负责拆除、运输,并承担相关费用;支持邮寄交付的标的物,需买受人自行联系快递公司上门取件(运费自理),标的物自交付至买受人指定的承运人时,即完成标的物交付,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等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的,需买受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鑫盛商务园1号楼)签署确认悔拍笔录。
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六、执行依据文书号:(2025)津03刑终224号刑事判决书。
七、尾款支付方式:尾款应在竞价倒计时结束后7个自然日内(含成交当天)缴纳,逾期视为悔拍,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物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系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天津市捷拍拍卖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拍卖组)、*开通会员可解锁*(承办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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