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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27日10时至2025年11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427/07),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筑邦一号公馆*开通会员可解锁*:14-1室房产一处【不动产权证号:洼房权证田家字第08021200号】建筑面积92.74平方米。(详见评估明细表)
评估价:403,419.00元,起拍价:282,393.30元,保证金:28,000.00元,增价幅度:2,8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10月28日起至2025年11月2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1)本公告中拍卖标的物面积依据的是不动产及相关管理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如存在改建、超建、赠送面积等情况,则该部分未包含在证载面积中,本院不保证标的物总面积与实测面积相符。本次拍卖标的物是以不动产权证或相关登记资料上记载的为准,如不动产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数据为准。如有误差,买受人不得另行主张权利。
(2)标的物拍卖范围及价格仅包括等级面积房地产以及附着在建筑物上与拍卖对象功能相匹配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无证建筑、土地被相关部门限制过户的,需按相关部门要求整改后办理的、交付后存在设险,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标的物可能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
(4)如涉及标的物拖欠的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水电气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购买人个人及家庭应符合当地当前房屋限购政策,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1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12月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大洼支行,账号:2105 0173 0308 0000 0283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马法官
辽宁来拍:*开通会员可解锁*,杨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筑邦一号公馆*开通会员可解锁*:14-1室房产一处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