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关于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亿博隆河谷3.3期地下车位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29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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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关于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亿博隆河谷3.3期地下车位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拍卖公告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213日10时至20262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亿博隆河谷3.3期共计51个地下车位使用权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起拍价:1190000元;

保证金:100000元;增加幅度:5000元。

拍卖标的情况说明:

1、标的物涉及数量较多图片仅为部分取景,详细信息详见评估报告书或实地勘察,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

2、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预购登记面积可能与实测面积不符,房地产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该标的物是否设立居住权情况不详,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标的物具体信息详见评估报告,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准,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3、由于土地性质原因,部分标的物过户时可能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土地滞纳金等费用,该费用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标的物土地性质及是否需要补缴费用、具体补缴流程及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确认,调查结果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当地限购政策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请谨慎参拍;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因本次拍卖成交产生的税费及其他所涉一切已知及未知税费(税费具体标准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所有涉及的相关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取暖费等)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对应的义务主体承担。法院不承担责任。

6、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要办理登记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7、标的物拍卖过程中或成交后,如因案外人或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进入执行异议程序的,依照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涉及的所有执行程序中止,会导致拍卖中止、暂时不能交付标的物等相关后果,亦可能发生执行回转。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因执行异议程序导致的拍卖程序中止亦或执行回转不属于法定撤销司法拍卖的理由,拍卖程序如果需要依照执行异议审查结果。请竞买人考虑上述风险后谨慎参拍。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京东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后,竞买人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1、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竞买人参加竞买时在竞买平台填写的地址视为本案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如果填写的地址、电话有误或更改,请在成交后3日内向本院通知地址、电话的变更事宜,如果未履行通知义务,则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2、该拍卖物可能发生的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咨询,本院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能否办证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参与竞拍则视为认可并接受上述条款;

3、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法院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

4、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不保证不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本院已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的视为已经通知。

6、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需要具备法定的代理人条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三、咨询、展示看样

拍卖标的专项咨询电话:孙法官 *开通会员可解锁*

如需实地勘验提前联系:看房联系人:*开通会员可解锁*

若竞买人想提前模拟体京东网司法拍卖流程,以更好的进行真实竞拍,可在京东网司法拍卖模块找到模拟体验司法竞拍流程一项,进行模拟竞拍。模拟竞拍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及产生的一切费用请询问京东网工作人员,法院对上述模拟体验行为所产生的问题及费用概不负责。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拍卖活动结束后次日起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自贸区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5)。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注:请买受人在支付拍卖尾款时务必注明拍品名称。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第一百一十八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七、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八、本院已在拍卖公告发布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的视为已经通知。

九、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本院联系、咨询。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本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价款全额缴至本院,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孙法官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亿博隆河谷3.3期地下车位使用权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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