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渝A1FL22 号宝马牌客车一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重庆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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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除公告中写明的辅拍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中介服务。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拍机构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7月6日10:00起至2026年7月7日10:00止 (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6)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渝A1FL22 号宝马牌客车一辆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拍价:64400元,保证金:6000元,增价幅度:1200元(以及其整倍数)。

1、标的物信息:渝A1FL22宝马牌小型客车一辆,本次拍卖不含车牌。根据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车辆品牌宝马牌,车身颜色:灰色,车架号:WBAUJ7100LLX94214,发动机号:F531K214B48B20A,登记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厂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使用性质:非运营,燃料种类:汽油,行驶里程:96244Km此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交付车辆表盘显示为准。标的物车辆年检证明不详,车辆行驶证、购置税证书、车船税证明、交强险未提供。

标的物车身多处污渍和划痕,前杠喷漆,机盖喷漆,左A柱喷漆,左前翼子板漆,右侧上边梁整体喷漆,右后翼子板饭金修复,右后门饭金修复,右前门喷漆右前翼子板喷漆,刹车盘锈蚀。发动机机舱各管路和线束油污较为严重,缸体氧化痕迹明显。

驾驶舱污渍、霉变痕迹,各功能按键、座椅皮套磨损较为严重,座椅骨架及滑轨银蚀痕迹,底板有进水痕迹。

现场情况与前述信息不一致的,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2、拍卖范围:渝A1FL22 号宝马牌客车一辆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特别说明:

1、权利限制:已查封,有抵押

2、其他附随义务:本次拍卖标的物停放地在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停车入库时间20259月起算到提车之日截止,看样需提前预约,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郑法官) 车辆管理费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管理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滞纳金、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补办行驶证、购置本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据初步了解,该车具有五条违规记录,违法地点均在外省(仅供参考,以公安部门实际查询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3、执行部门按照车辆现状交付,违章、罚款、扣分等情况请竞 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并承担; 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车辆能否正常使用,本院不作保证,请竞买人实地查看并承 担相应责任; 车辆欠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管理费、叉车费、拖车费),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4、标的物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车辆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查看,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质量问题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已知和未知质量问题及缺陷均由买受人承担。

5、车辆违章、罚款实际情况以竞买人自行到交巡警部门现场核查为准,车辆违章罚款、扣分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6、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车辆,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法院办理解封并提供相应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解押、过户等手续,买受人自行了解办理保险相关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预约出租客运车辆过户手续的办理及车辆性质的变更,应以车辆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拟新上户所在地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要求为准,请竞买人注意

7、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限购规定和过户政策,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8、据了解,该车辆有事故、理赔、出险、违章记录,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自行了解清楚,谨慎竞买,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9、询价报告中所载明的车辆事故、出险记录仅供参考,具体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了解清楚。

10、本标的物可能存在证件遗失情况,相关证件补办费用请受买人自行承担。

11、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2、悔拍后果: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13、拍卖撤销:若本次拍卖被撤销,法院仅退还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14、其他提醒: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拍卖公告中提供的照片及视频仅作参考,不做最终交付依据。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机动车询价报告书》、《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信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重庆信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信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安排。重庆信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发送含标的物信息的短信到*开通会员可解锁*预约。

四、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五、报名及尾款缴纳

1.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2.注册、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4.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璧山支行金剑路分理处;账号:5*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5.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或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联系。

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本次执行法院指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为“重庆信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于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拍卖物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人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机动车询价报告书》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重庆信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发送含标的物信息的短信到*开通会员可解锁*预约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胡法官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49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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