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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关于古田县鹤塘溪尾洋石材加工集中区3号、4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房地产网络司法变卖的公告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93,户名: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1.古田县鹤塘溪尾洋石材加工集中区3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未登记建筑面积:6047.38平方米(宗地红线内建筑面积为5276.3㎡,宗地红线外建筑面积为771.08㎡),房屋结构:钢构、简易、砖混,房屋用途: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595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评估价:633.65万元。
2.古田县鹤塘溪尾洋石材加工集中区4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未登记建筑面积:1150.05平方米(宗地红线内建筑面积为988.16㎡,宗地红线外建筑面积为161.89㎡),房屋结构:钢构、简易,房屋用途: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2397.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评估价:57.77万元。
瑕疵说明:一、标的物(详见评估报告)存在违建情形:3号土地上生产车间中的705.37㎡超出红线,3号土地边上的2#铁硼1面积65.71㎡(估价0.45万元)均在红线外,4号土地边上的8#铁硼1面积18.03㎡(估价0.28万元)均在红线外。上述违建情形存在或须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知悉并同意接受上述瑕疵,自行承担风险。买受人参与竞买的,视为知悉并同意接受上述瑕疵,自行承担风险。 二、4号土地的宗地总面积为16128.2㎡,系古田县跨世纪商贸有限公司、与古田县三峰石材有限公司、古田县恒泰石材有限公司共同所有,其中2397.6㎡属古田县跨世纪商贸有限公司所有,本次拍卖标的涉及的4号土地即为古田县跨世纪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的2397.6㎡。三家公司共有上述4号宗地(16128.2㎡)的具体边界以评估报告中《古田县恒泰石材有限公司地形图》为准,买受人参与竞买的,视为接受该内隔界限。三、标的物目前无人使用。 四、因3号、4号土地存在交界且4号的主体土地地面建筑部分超出4号土地落于3号土地上,故3号、4号土地一并处置。土地与地面建筑不可分,予以一并处置,处置变现款中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各自份额按评估的比例予以分割。
二、起拍价
起拍价:388万元,保证金:77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福建博通大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其他拍卖辅助工作。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博通大成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博通大成”。竞买人自行看样。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或自行前往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咨询具体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垫付的税费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德分行,账号:311*开通会员可解锁*4710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的视为悔拍,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万安西路19号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古田县鹤塘溪尾洋石材加工集中区3号、4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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