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沙湾市金沟河镇工业园纬二路南侧、经五路西侧新疆三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厂房及地上附着物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法院账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901/07?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128.79411319fNLRKs),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案号:(2026)新4223执恢82号
拍卖标的物:沙湾市金沟河镇工业园纬二路南侧、经五路西侧新疆三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厂房及地上附着物,财产范围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地上建筑物、二次装修、附属物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国有建设用地面积:35982.7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3177.9平方米;其中已完成建设规划建筑面积:5162.9平方米,剩余8015平方米未完成建设,详细信息列示如下:
序号 |
楼号 |
用途 |
结构 |
层数 |
建筑面积(㎡) |
是否完成 |
备注 |
1 |
库房 |
库房 |
门式钢架 |
地上一层 |
1427.52 |
未建设 |
仅基础 |
2 |
水处理车间 |
水处理车间 |
门式钢架 |
地上一层 |
1427.52 |
未建设 |
仅基础 |
3 |
办公楼 |
办公楼 |
砖混 |
地上三层 |
2536.18 |
在建 |
未纳入评估范围 |
4 |
宿舍楼 |
宿舍楼 |
砖混 |
地上三层 |
2623.78 |
在建 |
未纳入评估范围 |
5 |
2#厂房 |
厂房 |
门式钢架 |
地上一层 |
5162.9 |
已完成 |
估价对象 |
合计 |
13177.9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介绍:坐落于金沟河镇工业园纬二路南侧、经五路西侧,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租赁;终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使用权面积:35982.9平方米。本次拍卖主要包含厂房及部分附着物,所占土地面积以实际为准。
附属物及构筑物:宗地范围内附属物及构筑物主要有:彩钢门卫室、门卫室(砖混)、彩钢房×5、沉淀池、土坑(挖方)、箱式变电×2、钢制围墙等。
特别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面积35982.9平方米,租赁年限为5年,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到期,合同约定5年租赁金共计150.23万元,截止评估价值时点,已缴纳30.046万元,欠缴120.184万元,欠缴金额所产生的利息及滞纳金未缴纳。本次评估价值未考虑欠缴租赁金、利息、滞纳金、违约金及由此可能引发的合同违约责任、土地被收回风险等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亦未在评估价中予以扣除。请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并与法院工作人员对接具体情况。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5282463.2元;保证金:5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和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及隐形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一)任何人参加拍卖会作为竞买人都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法定的证明文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二)其次,拍卖标的的出卖人与拍卖人都不能同时成为竞买人。
(三)对于特殊标的物的拍卖,其竞买人的资格,要由出卖人与拍卖人依照法律及有关政策确定。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拍卖成交缴纳的保证金可用于冲抵案款,未拍卖成交将根据相应流程返还保证金。
十二、拍卖尾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沙湾市人民法院;开户行:新疆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郊支行;行号:4*开通会员可解锁*;账号:93*开通会员可解锁*826029465;信用代码:1*开通会员可解锁*1541X)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尾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地址:沙湾市凯旋路7号
咨询电话:张主任 *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淘宝司法拍卖网(https://sf.taobao.com/)”上查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市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沙湾市金沟河镇工业园纬二路南侧、经五路西侧新疆三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厂房及地上附着物
| 版本: | 0 | 修改时间: | 2026/6/17 14:35: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