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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依据上述两份文件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 http://sifa.jd.com/637)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北、繁荣路东万合新城商业广场3001房屋及项下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详见标的调查表及评估报告)。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起拍价:24177600元,保证金:2400000元,增价幅度:120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竞拍前请先进行咨询及现场看样。拍卖标的以实物为准,不包括室内动产,本院不对其瑕疵承担责任。司法拍卖成交后,交付时间无法确定,房屋交付以实际情况为准;如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难以腾退或者交付的风险因素,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能存在延迟占有、使用、收益的风险。请竞买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
2. 根据现有调查材料,拍卖标的不存在抵押、租赁,本院对此不承担担保责任。标的物的权利负担及拖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等债务负担,现存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竞买人需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等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本院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也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买受人,因买受人怠于办理过户手续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
3.本院所展示的图片、视频与说明等仅作参考,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入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最终以相关部门确认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款不予调整;
4.如拍卖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本次拍卖行为不具有将拍卖标的物违法、违章部分合法化的效力。如全部或部分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涉及要求强制拆除等法律政策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如竞买人因未能仔细阅读该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等发生悔拍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本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院工作人员和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人员,其本人及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
四、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网络竞价开始前五日内向拍卖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等相关人员,没有接到通知的,本次拍卖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截至上拍日,本院未收到申请优先购买权的申报。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咨询、展示:本院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接受咨询及组织看样。咨询及看样联系电话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以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3月10日10点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抚顺银行将军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权属变更手续。拍卖标的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本院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或单证),由登记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登记管理规定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以及有可能存在的拖欠、补缴的涉税款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供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特别提醒:税务部门反馈“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北、繁荣路东万合新城商业广场3001房屋自2019年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应缴纳房产税379411.2元,土地使用税75280.01元及滞纳金。具体金额以进行纳税申报后系统中出具的金额为准。”据盘锦万合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反馈,拍卖房屋欠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物业费3000196.42元,电费69473.22元。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6.5元,电费每平方米11.68元。关于税费、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缴费用的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等相关部门了解,并自行解决)。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予以处理。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监督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74号抚顺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北、繁荣路东万合新城商业广场3001房屋及项下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详见标的调查表及评估报告)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