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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关于搅拌机一台、水泥储存罐四个、混凝土搅拌罐一台、传送带一套的拍卖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5月31日10时至2026年6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22/08)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搅拌机一台、水泥储存罐四个、混凝土搅拌罐一台、传送带一套,详情见评估报告。本院已查封上述设备。
已知瑕疵说明:无发票;无销售、出厂检验许可证;无相关配件;有明显使用痕迹,放置时间较长,缺乏维护保养,设备周身有明显锈蚀、掉漆、磨损痕迹;本院仅进行静态外观勘验,未经专业检测机构动态检测,未勘定具体质量、尺寸等相关信息,不确定本拍品能否正常使用;本院对拍品的品牌、型号、质量、性能等均不作任何担保,买受人请现场看样确认,未看样参拍的视为对拍品现状的认可,具体瑕疵以实物现状为准。
起拍价:100000元,保证金:2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拍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中拍联合(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工作,统一看样时间定于2026年5月29日下午13:30—14:00,请有意者于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看样,自行前往看样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道杨北公路北火燎洼靠西侧货场天津昊晟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门口,请提前10分钟到达,过时不候,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拍联合(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三、产权转移的税费承担方式:因系动产,拍卖成交后直接交付;机械设备等需要拆除、运输的,由买受人负责拆除、运输,并承担相关费用;不支持邮寄交付的标的物,需买受人现场提取,标的物所有权及相关损毁、灭失风险自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买受人应自街道提取通知后10日内前往现场进行交付。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等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的,需买受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鑫盛商务园1号楼)签署确认悔拍笔录。
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六、执行依据文书号:(2025)津0116民初23535号民事判决书。
七、尾款支付方式:尾款应在竞价倒计时结束后7个自然日内(含成交当天)缴纳,逾期视为悔拍,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物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系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拍联合(天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拍卖组)、*开通会员可解锁*(承办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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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机一台、水泥储存罐四个、混凝土搅拌罐一台、传送带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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