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满福街道办事处琴台大道188号阳光·江屿长滩8幢2-29-4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15
发布于
四川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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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满福街道办事处琴台大道188号阳光·江屿长滩8幢2-29-4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南充嘉陵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四川博傲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川省南充嘉陵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物: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满福街道办事处琴台大道188号阳光·江屿长滩8幢2-29-4号房屋

定向询价:33.5237万元,起拍价:23.4666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瑕疵说明:本次拍卖房屋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物业管理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据本院调查,物业费已交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物业管理无欠费,具体金额以竞买人自行了解为准。

特别说明:

1. 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尽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本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电话通知到申请方公告发布时间、拍卖时间及拍卖平台;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联系方式,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认为本次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且有合理理由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而需提出异议的,请于开拍前七日与本院联系。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竞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开拍前五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应了解标的物当地限购政策,对自身是否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承担相应后果,一旦司法拍卖成交裁定文书下达,竞买人因不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或过户,需自行承担一切相关后果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 1 至 3 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 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

本院现已委托四川博傲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进行咨询解答和组织看样。

看样服务由该公司统一组织安排时间进行,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短信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咨询请拨打:*开通会员可解锁*老师)、400-999-8092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博傲法服”了解更多拍卖信息。(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特别提示: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 5 分钟。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拍卖款项支付

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拍卖平台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平台技术咨询:400-999-8092)。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3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六、标的物交付

(一)权属转移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成交次日起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单位: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充市嘉陵区支行,账号:95588523*开通会员可解锁*并备注“执行案号【(2026)川1304执25号】余款”,拍卖成交价款交清后,本院将通知买受人带上相关身份材料到人民法院签署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基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该在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相关完税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实物交付

拍卖标的物有租赁的,由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占有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的租金由承租人向买受人支付,租赁到期后由承租人与买受人协商处理,本院不负责交付。租赁到期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由买受人先行退还保证金后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七、特别提醒:本院以及四川博傲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需在竞拍前认真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调查情况表等内容详细了解标的物信息。本公告提供的标的现场图片,视频,VR全景,数据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一切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存在的一切瑕疵,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责任与费用。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所产生的税、费买卖双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供证明进行退还,逾期未向法院申请退还,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可能存在的物业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平台咨询电话:400-999-8092(可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操作、模拟拍卖、保证金缴纳进行咨询)。

标的物咨询电话:400-999-8092、*开通会员可解锁*(对拍卖财产信息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该电话只接受对网拍平台、辅拍机构、恶意竞买人的投诉及其他重要情况反映)。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满福街道办事处琴台大道188号阳光·江屿长滩8幢2-29-4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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