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信宜市玉都街道梅岗大道信宜万达广场一期8幢304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23
发布于
广东茂名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信宜市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信宜市玉都街道梅岗大道信宜万达广场一期8幢304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5)粤0983执恢537号之一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668/05 ,户名: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公开拍卖被执行人信宜市中盈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信宜市玉都街道梅岗大道信宜万达广场一期的下列房产:

序号

标的物名称

面积(㎡)

双方议价(元)

一拍起拍价(元)

一拍保证金(元)

一拍加价幅度(元)

1

信宜万达广场一期9幢201房

143.25

770399

539280

107856

5392

2

信宜万达广场一期9幢202房

143.25

770399

539280

107856

5392

3

信宜万达广场一期9幢203房

119.49

642617

449832

89966

4498

4

信宜万达广场一期9幢204房

119.54

642886

450021

90004

4500

5

信宜万达广场一期9幢301房

143.25

781715

547201

109440

5472

6

信宜万达广场一期9幢302房

143.25

781715

547201

109440

5472

7

信宜万达广场一期9幢303房

119.49

652057

456440

91288

4564

8

信宜万达广场一期9幢304房

119.54

652330

456631

91326

4566

9

信宜万达广场一期9幢401房

143.25

781715

547201

109440

5472

10

信宜万达广场一期9幢402房

143.25

781715

547201

109440

5472

11

信宜万达广场一期9幢403房

119.49

652057

456440

91288

4564

12

信宜万达广场一期9幢404房

119.54

652330

456631

91326

4566

13

信宜万达广场一期10幢203房

119.52

642779

449946

89989

4499

14

信宜万达广场一期10幢204房

119.57

643047

450133

90026

4501

15

信宜万达广场一期8幢203房

120.71

649178

454425

90885

4544

16

信宜万达广场一期8幢204房

120.76

649447

454613

90922

4546

17

信宜万达广场一期8幢303房

120.71

658714

461100

92220

4611

18

信宜万达广场一期8幢304房

120.76

658987

461291

92258

4612

19

信宜万达广场一期8幢403房

120.71

658714

461100

92220

4611

20

信宜万达广场一期1幢504房

161.83

855757

599030

119806

5990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公司委托个人竞买,须在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竞买开始前向信宜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信宜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当事人下落不明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24)粤0983诉前调书101号。

原执行案号:(2025)粤0983执675号。

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拨打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丁小姐)进行咨询或预约。

因该小区正处于施工状态,无法保证看样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法院不组织集中看样,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人员提供相关户型资料。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特别提示

(一)标的物按评估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三)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中国工商银行咨询办理“法拍贷”业务:

茂南区:中国工商银行茂名石化支行 联系人:李杰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白区:中国工商银行茂名电白支行 联系人:陈文超*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高州市:中国工商银行茂名高州支行 联系人:张冰坚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宜市:中国工商银行茂名信宜支行 联系人:杨明路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化州市:中国工商银行茂名化州支行 联系人:董林衢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院不介入竞买人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关系,对贷款关系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竞买人向银行申请贷款以及贷款向竞买人发放贷款的时间、方式不影响本公告所指定缴纳拍卖余款的期限和方式。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必须按照本公告指定期限、方式缴纳拍卖价款,否则,视该竞买人悔拍,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四)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税费负担1.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本身形成的税费等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垫付的税费票据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的税费。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提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审核同意后可延期。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请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2.不动产过户期间如因房产及土地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权类型发生变更而产生相应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3.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不动产户籍信息及其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最终应缴纳税费及费用的种类及金额以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明细为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五)涉及权属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成交确认书》在十五日内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六)瑕疵说明

1.房屋属性详见标的物调查表,法院不对财产质量作瑕疵担保。

2.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按现状负责交付,在本院交付拍卖标的物后,标的物上的其他物品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清理。标的物后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对过户作任何承诺(此风险和瑕疵请竞买人谨慎考虑)。

3.目前,标的物所在小区处于未完善的状态,本院不对标的物设施以及标的物所在小区的配套设施能够提供正常服务作保证。

六、保证金及成交款

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变卖)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其他)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信宜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信宜市支行,账号:9558832*开通会员可解锁*。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2025)粤0983执恢537号拍卖款

成交后财产交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黄法官)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如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院委托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服务,按照《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工作收费暂行办法(修订)》支付拍辅服务费用,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从案款中支付。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网络司法拍卖热线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丁小姐)。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广东省信宜市迎宾大道南。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信宜市玉都街道梅岗大道信宜万达广场一期8幢304房

暂无修改记录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