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民法院关于平湖市新仓镇勤学路211号、平湖市新仓镇美树商业中心3幢907室等51个商业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26
发布于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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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民法院关于平湖市新仓镇勤学路211号、平湖市新仓镇美树商业中心3幢907室等51个商业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拍卖公告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平湖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3/03,户名:平湖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平湖市新仓镇勤学路211号及平湖市新仓镇美树商业中心3幢907室等51个商业用房[浙(2023)平湖市不动产权第0019556号、浙(2025)平湖市不动产权第0006391号]

位于平湖市新仓镇勤学路211号及平湖市新仓镇美树商业中心3幢907室等51个商业用房。建成年份2022年,平湖市新仓镇勤学路211号建筑面积8210.55㎡(其中套内建筑面积6353.28㎡、共有建筑面积1857.27㎡),土地使用权面积 1273.70㎡,房屋总层数10层(地上9地下1层),拍卖财产所在层数2-9平湖市新仓镇美树商业中心3幢907室等51个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393.08㎡,土地使用权面积 695.51(具体建筑面积等详见附件权属信息)

该不动产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权利性质:出让;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土地用途:分别为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房屋用途:规划用途分别为酒店、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权属人平湖**置业有限公司(单独所有)权利负担信息:抵押权人平湖恒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办理抵押手续;腾空情况:部分保护租赁:3号楼1楼大堂、3楼、4楼、5楼、6楼、7楼、8楼、9楼(酒店部分,详见附件租赁合同及2份补充协议),面积约4637.67平方米;3号楼第3层编号为302及过道(详见附件租赁合同),面积为1086平方米;2号楼第3层编号为301-327的37间商铺(详见附件租赁合同),面积为1217平方米

特别说明:平湖市新仓镇勤学路211号不动产附记:酒店在地块竞得后10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平湖市新仓镇美树商业中心3幢907室等51个商业用房附记:自持商业服务。原登记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5年后可售

四方协议约定部分内容:抵押物经司法拍卖或以物抵债方式产权过户后,关于上述物业目前所涉酒店、皇朝KTV、音浪KTV承租户(以下简称“承租户”,租赁合同见附件)的租赁合同新产权人应同意延续原合同约定的条款内容,并书面通知承租户变更租赁主体,嘉兴恒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得有任何异议。自四方协议签订后,嘉兴恒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权与承租户签订任何形式的补充合同,承租人如要签补充合同或到期要续租的,应自行与新业主洽谈租赁事宜,平湖市新树置业有限公司、嘉兴恒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得干涉。上述承租户自法院拍卖成交裁定之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租金,由新产权人授权嘉兴恒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酒店物业的租金,授权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两家KTV物业的租金。平湖市新树置业有限公司、嘉兴恒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均不得预收*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后的租金。若前述承租户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提前退租的,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金收取权在该承租户退租事件发生之日即行终止。嘉兴恒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或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收取的抵押物租金,定向用于补贴本项目非自持部分的物业买受人(小业主)的返租租金,不得挪作他用。嘉兴恒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或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的款项中,属于依法产生的租赁税费部分(增值税及其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应单独支付给新产权人。新业主用自身租金收益支付给小业主的款项,系新业主为了项目整体平稳运营而不得已的必须支出,造成该款项差额的根本原因在于平湖市新树置业有限公司,故该交易形成新业主对平湖市新树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平湖市新树置业有限公司要求新产权人免除该债权条件: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要确保嘉兴恒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返租的小业主的物业能平稳运营,同时,在*开通会员可解锁*30前要确保不因小业主返租租金的变化或承租人退租情况的出现,影响新产权人物业的正常经营。达到以上条件后,该笔垫付款债权自动终止。

因平湖市新树置业有限公司与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签订合同,平湖市新树置业有限公司将位于平湖美树商业中心3幢201室,建筑面积82.75平方米(详见附件)无偿提供给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物业办公用房使用,

此面积含在不动产权证号浙(2023)平湖市不动产权第0019556号当中。如果是新产权人通过司法拍卖获得此产权的,产权变更后一个月内,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自行腾退,本项目有涉及物业用房的,应按设计要求搬迁至物业用房,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如要求继续租赁的应与新产权人另行协商。如果是平湖恒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获得此产权的,则无偿提供给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物业办公用房,使用至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结束本项目物业管理终止。

四方协议签订后,除了协议附件资料外,平湖市新树置业有限公司、嘉兴恒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不存在因协议各方其他影响平湖恒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抵押物进行司法拍卖的任何资料,如有其他资料出现的,均为无效文件。如因协议各方其他新增加的资料,影响平湖恒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利益的,或影响两处不动产正常司法拍卖的,平湖市新树置业有限公司、嘉兴恒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截止四方协议签署日案外人已起诉的材料或其它协议各方也未知的文件而影响法拍的除外。

四方协议所涉部分未装修面积(详见附件)约13847.64平方米,保持现状,待法拍后交新房屋权利人。

四方协议对物业管理约定:

司法拍卖后,若平湖恒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为本协议拟司法拍卖不动产的新权利人,对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物业管理做如下承诺: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仍按平湖新树置业有限公司与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履行,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选择物业管理公司,平湖恒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不会主动发起更换物业公司的活动。

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得降低现有物业管理质量,物业管理费的具体缴纳标准为3.5元/平方米/月,由实际使用物业的单位或个人负担。经司法拍卖的物业若物业出租率达到50%以上的,空置的物业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得收取物业管理费,若物业出租率未能达到50%的,物业管理费由新产权人补足到50%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费;公共部位若有发生维修情况的,维修材料由产权人承担,人工费已包含在物业收费基数内,中蒋(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得另行收费;具体依照法律相关规定执行。

评估价格:5000万元,起拍价:3500万元,保证金:35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整倍数)。

二、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及人员: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①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②网络服务提供者;  

③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④第①②③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嘉兴市金平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至11时。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所欠的物业费由买受人与物业公司自行协商解决。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剩余价款请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名称:平湖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存款账户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

收款账号:95588512*开通会员可解锁*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嘉兴市金平拍卖有限公司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转8009。咨询、看样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嘉兴市金平拍卖有限公司或登陆http://www.jppm123.cn自助预约,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平湖市人民法院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平湖市新仓镇勤学路211号、平湖市新仓镇美树商业中心3幢907室等51个商业用房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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