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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变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已短信形式通知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变卖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05月15日10时起60日内(即60天,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7,户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进行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重庆市永川区石油路264号商服用房。
评估价:13.39万元,变卖预缴款:7.51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1500元(以及其整数倍)。
标的物介绍:
该房屋产权证号为渝(2021)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078447号,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为35.80平方米,套内面积为34.4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所在小区物业名称为胜保小区,物业类型为住宅底商共1层,标的物位于平街1层。标的物简装、空置。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竞买人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
(1)本次变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并设有抵押。(2)本次标的物水电气使用、欠费、过户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了解、自行处理、费用自理,请竞买人注意。(3)评估价格及变卖价格均包含水电气的价值,拍卖成交后,法院后期不因水电气等费用对成交价格做调整。(4)据了解,标的物未开通天然气,详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5)本次变卖标的物,包含固定装饰装修,不包括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详情请看附件《评估报告》。
变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机构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工作流程。
二、看样及咨询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及平台不保证变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预约看样请关注“正信达拍卖”微信公众号或登录www.zxdpm.com完成自助预约,亦可致电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人工预约:*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变卖方式: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四、优先购买权人以及权利性质
1、变卖标的的共有人、承租人具有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不晚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第8个自然日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变卖报名及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1、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及变卖预缴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账号:5*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7398554.0.0.59077bc3S4bCmv&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2、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六、税费及承担方式
1、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2、据拍卖工作人员现场了解到,标的物无专业物业管理,截止2026年2月28日,没有物业管理欠费(未经过司法确定)。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大修基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应不晚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第6个自然日向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6、本次变卖已通知案件当事人;
7、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不晚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第8个自然日与本院联系;
8、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变卖。
八、变卖标的过户及交付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本次变卖标的物有人使用,需给法院一定交付时间;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按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公司: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745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重庆市永川区石油路264号商服用房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