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拍 卖 公 告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2月1日上午10时至2026年2月2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司法拍卖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VIVO-Y93(紫红色)手机一部(老旧手机)、标记ROLEX标识的机械腕表一部(仿品、表盘内圈编号F437091)
此次拍卖标的为刑事涉财产刑执行涉案财产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98元;保证金:19元;增价幅度:10元及其倍数。
重要提示:(请自行查阅拍卖信息里PDF格式的质量检测报告和评估报告,人民法院对此次拍卖标的的真伪、质量、手机能否正常使用不作任何保证、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新鉴字第021号质量证明检验结果为:“与手表厂有关技术资料的指标不相符”)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竞买人请在2025年11月27日前自行前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昆明路581号阳光天和大厦1号楼4楼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拍卖组自行查看标的物。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
本地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自行前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昆明路581号阳光天和大厦1号楼4楼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拍卖组领取拍卖物品,外地竞买人通过顺丰邮件到付的房产领取拍卖物品。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支付。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人民法院、拍辅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账号:9999*开通会员可解锁*32;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昆仑支行;银行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3832206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昆明路581号阳光天和大厦1号楼4楼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拍卖组
VIVO-Y93(紫红色)手机一部、标记ROLEX标识(仿品!!)的机械腕表一部(表盘内圈编号F437091)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