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关于上海市黄浦区巨鹿路417号地下室(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上海浦东新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上海金融法院关于上海市黄浦区巨鹿路417号地下室(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上海金融法院

卖公告

上海金融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上海市黄浦区巨鹿路417号地下室

建筑面积:159.95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卢2008001257;房屋类型:办公楼;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其他;房屋用途:办公;竣工日期:1996年;总层数:11;权证核准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土地宗地号:卢湾区瑞金二路街道13街坊8/1丘;使用期限:未记载;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划拨;土地用途:综合;宗地面积:2307.00平方米。

评估价:265万元

变卖价:148.8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148.8万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148.8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法院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148.8万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方式及竞价规则: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变卖方式:设有最低变卖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变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变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六、特别提示:1、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为划拨,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存量房地产补地价手续,将上述不动产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由划拨转为出让。

因涉及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故办理过户时间可能出现延迟情形。

2、变卖标的按现状变卖。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了解当地购房政策。变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变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金融法院,开户行:农行上海湖北路支行,账号:6228*开通会员可解锁*8369),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变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变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司法变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变卖平台上公示。

十二、买受人全额支付变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变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本次不动产交易中所产生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非本次交易的税费买受人不得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税费本院不负责退款。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变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燃气、有线、排污费、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欠费亦全部由买受人支付。变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通过变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四、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变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六、本次变卖事项经变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变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七、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者;(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上述第(一)至(三)项规定中提到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八、本标的的全程变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变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变卖发布的竞买须知、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竞拍前请务必遵照《变卖公告》的要求,进行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变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陈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董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48号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1122

上海金融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海市黄浦区巨鹿路417号地下室

暂无修改记录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