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南门街第A1幢1-2(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19
发布于
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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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南门街第A1幢1-2(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23/45)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南门街第A1幢1-2

(一)标的物产权证号:石柱县房地证2012字第002581号,建筑面积为48.87平方米,套内面积为47.69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服,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二)标的物坐落于石柱县南宾镇南门街第A1幢1层2号,现代建筑风格,约建成于2000年,物业类型为住宅底商,商业共1层,标的物现出租,位于1层,层高约3.2米,整体为通间,与相邻门市打通使用,外墙贴砖,入户为卷帘门,室内地面铺地砖,墙面为墙板,天棚为吊顶,维护保养一般,结构完好牢固,建筑物成新度一般。具体情况请竞买人前往现场核实或向相关部门了解。

(三)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四)据向物业了解,标的物暂不欠物业费,此情况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五)标的物与相邻门市打通使用,如需恢复原状,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交付以房屋现状交付。

(六)标的物现出租,租赁合同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七)本次拍卖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朝阳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本次拍卖范围包含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为房地产服务且不可分割或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施设备,不包括室内装修、室内动产及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法院负责交付。

本公告所附评估报告仅作为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79.66万元,起拍价:55.762万元,保证金:5.6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华煜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华煜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华煜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委托手续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交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本人的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网的实名注册人)。

3、若竞买人需多人联合竞买,属联合竞买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办理联合竞买登记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属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拍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缴纳拍卖成交尾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法院依法重新拍卖,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六、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石柱支行;账号:45*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特别提醒: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重庆华煜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谭法官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联系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万寿大道25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附:1、评估报告

2、执行裁定书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南门街第A1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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