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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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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1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西路6号院18号楼10层1007(X京房权证开字第041197号)房产;建筑面积122.33㎡,10层共21层(-1),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为住宅,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建成年代:2014年。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2385280元,
保证金:4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等工作,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资格描述: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该标的物有出租,租期15年,合同租赁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买受人应当充分考虑标的物的租赁情况。买受人应当知晓自身是否符合该标的物的购买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限购等政策,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该标的物欠物业费11596.88元,暖气费26300.95元,水费3600元,其它未知欠费请买受人自行查询,以上结果仅供参考,实际欠费金额以相关部门出具的结果为准。本次拍卖财产范围包括:房屋所有权、分摊土地使用权及室内装饰装修、地下室,不包括室内可移动设施等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相关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房屋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交房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具体时间待法院通知。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十个工作日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滨河中路65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滨河中路655号
拍辅机构联系人:徐先生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12 日
京市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园西路6号院18号楼10层1007 房产证号:X京房权证开字第041197号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