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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变)卖告知书
竞买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规定,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就网络司法拍(变)卖工作(以下简称“网拍工作”)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工商银行融e购、北京产权交易所为网络司法拍(变)卖平台,竞买人可登录相关网站按资产类型、地域、处置法院等关键词进行快速检索、浏览和选取,凡具备拍卖公告所列举竞买人资格的主体,均可报名竞买。
二、本院的网拍工作委托网络司法拍卖线下服务辅助机构(以下称“网拍服务机构”)具体承办,网拍服务机构费用在拍(变)卖价款中按标准予以支付,网拍服务机构不得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本院、网拍服务机构、市高法院监督机构联系人、咨询电话均在拍(变)卖公告中予以告知。
三、网拍服务机构是唯一接受本院办理网拍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办理以下事项:1.提供24 小时免费问询服务;2.宣传与推广拍(变)卖处置物,引领查看;3.协助办理过户,代缴税费,融资咨询或服务。
四、市场中出现的接受竞买人委托参与网络司法拍(变)卖的中介服务机构,其对外宣传内容涵盖资产调查、融资、协助竞拍等服务内容,上述机构均非接受本院委托办理网拍工作,请各竞买人准确了解服务内容,检查核实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和资质,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五、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变)卖公告、评估报告,准确了解掌握标的物基本情况、权利属性、瑕疵说明、优先购买权人情况(股东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等)、租赁情况、标的物交付、竞买风险提示、瑕疵披露等。如有疑问,可询问网拍服务机构或者案件承办法官。
六、竞买成功后,本院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制作并送达拍(变)卖成交裁定书,除变卖公告中已披露不能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外,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将裁定解除标的物所有的司法强制措施,竞买人可持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特此告知!
特别提醒: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法院从未委托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中介机构,请竞买人务必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收费的行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2日10时至2026年10月13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8,户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办事处星湖大道669号土地
据《评估报告》所载,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办事处星湖大道669号土地,权证号为渝(2020)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675526号(标的由205房地证2014字第01788号宗地分割变更登记产生),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640平方米,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住宅*开通会员可解锁*,商业*开通会员可解锁*,设定容积率:1.3668,设定商住比:24.77%:75.23%,有查封、有抵押,详见《评估报告》。
据《评估报告》显示:通往标的的道路非市政道路,关于估价对象5“该宗地开发建设时需与锦绣星湖项目已建建筑留足建筑退让距离,协商解决项目出入口及地下车库出入口通道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评估报告》。本公告特别提示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本次拍卖地块开发利用、权属及规划条件等情况,并承担相关风险。
评估价:2669.76万元,起拍价:1868.832万元,保证金:186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看样及咨询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智玺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智玺拍卖有限公司安排。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重要提醒: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重庆智玺拍卖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2、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智玺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委托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代理人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本人的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的实名注册人)。
3、多人联合竞买的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与本标的物有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岀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已通知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前5日内与本院联系,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六、标的物瑕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
特别提醒:
1、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2、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按现状交付。
3、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办事处星湖大道669号土地,权证号为渝(2020)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675526号(标的由205房地证2014字第01788号宗地分割变更登记产生),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640平方米,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住宅*开通会员可解锁*,商业*开通会员可解锁*,设定容积率:1.3668,设定商住比:24.77%:75.23%,详见《评估报告》。
4、据《评估报告》显示:通往标的的道路非市政道路。关于估价对象5“该宗地开发建设时需与锦绣星湖项目已建建筑留足建筑退让距离,协商解决项目出入口及地下车库出入口通道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评估报告》。本公告特别提示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本次拍卖地块开发利用、权属及规划条件等情况,并承担相关风险。
5、本次拍卖标的范围包含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6、竞买人是否符合买受标的物进行地产开发、建设资质条件,需自行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了解,若不符合相关资质条件则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因拍卖辅助机构对地块的拍摄为整体拍摄,所提供的照片、视频仅供参考,本次拍卖标的展示的照片、视频仅作参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竞买人一经拍卖成交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瑕疵及缺陷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其可能的风险。
8、据辅拍机构工作人员现场了解,标的现闲置为荒地,土地上有大量农作物,是否还可以继续开发利用、该标的原差欠的各种税、费,还需要缴纳哪些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税、土地闲置费、土地出让金或违约金、补(赔)偿款、滞纳金等款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咨询,并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9、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办事处星湖大道669号土地,权证号为渝(2020)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675526号(标的由205房地证2014字第01788号宗地分割变更登记产生),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640平方米,本次拍卖的标的物面积、界限等最终以产权证书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作调整。
10、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七、报名及尾款缴纳
1、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3941*开通会员可解锁*604467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2、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八、标的物的过户及税费缴纳: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该标的是否有其他需要补缴地价款、拖欠税费或其他费用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岀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按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重庆智玺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486号。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
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办事处星湖大道669号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