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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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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北京时间)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1号(海信麦岛金岸小区)15号楼101户(复式)。(权属证号:鲁(2017)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07225号),建筑面积:357.34平方米。总楼层为地上6层,标的物位于地上一层、地上二层及地下一层。房屋结构:钢混结构,房屋性质:存量房,竣工日期:2009年。房屋规划用途:住宅。房屋内部整体精装修,配套有上下水、双气、中央空调等。一层南侧带院子。一层客厅部分挑空。一层与二层客厅、餐厅等公共部位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有吊顶,卧室铺地板,墙面贴壁纸,有吊顶。厨房及卫生间地面铺地砖,贴墙砖,吊顶。室内楼梯,木质扶手。负一层公共区域铺地砖,墙面刷涂料,房间内铺地板,家庭影院装修较为专业。
注:以上内容摘自青房估字2024-HZ12001号评估报告。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17558436.7元,
保证金:18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次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卖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和拍卖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违章及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对可能存在未知风险和瑕疵,请竞买人再三斟酌,仔细思考,竞买人一旦报名并出价,则视为接受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所有条款,接受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所有责任及风险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拍成功后,交房时间预计为取得法定手续以后,但具体情况,以实际腾房时间为准,不能保证交房周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注意事项:1.欠费情况:房产存在的前期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物业费、暖气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及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据调查,标的物欠缴物业费:*开通会员可解锁*-12月31日共计7152.12元(不含滞纳金)。我公司提供相关欠费信息仅供参考,因欠缴费用存在根据时间累计或滞纳金问题,欠缴费用均以实际缴费为准,故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所有欠缴费用情况。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暖等户名变更手续。2、税费承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权证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但核定税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未知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未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被执行人欠缴的维修基金、首次办理房产证的契税等由买受人承担。有意者自行了解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公司和法院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3、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当地购房资格,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4、标的物的户籍迁移情况和学位是否被占用或空置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法院及拍辅机构不对其做出任何承诺。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即2月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即2月23日前)一次性付清至法院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至本院账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医路支行;银行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账号:62326383*开通会员可解锁*),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还迁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还迁路
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九鼎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辅助机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北路28号北园春城1号写字楼2106室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1号(海信麦岛金岸小区)15号楼101户(复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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