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关于延安市宝塔区延安丝绸厂经济适用房(锦绣苑)1号楼2单元25层2502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27
发布于
陕西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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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关于延安市宝塔区延安丝绸厂经济适用房(锦绣苑)1号楼2单元25层2502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拍卖公告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911/1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延安市宝塔区延安丝绸厂经济适用房(锦绣苑)1号楼2单元25层2502号房产。房屋建筑面积:105.75平方米。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可移动财产。

网络询价:580462元,起拍价:406324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自本院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拍卖标的物不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买受人可在条件具备时自行办理;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可能尚欠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竞买人在办理产权证时,需按照登记机关要求补缴相关费用。其他所涉欠税(费)以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审查后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票据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不动产所在地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因此造成无法过户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日内(不含周末)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无法通知的当事人:暂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永青路支行;账号:62328*开通会员可解锁*036;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延安市宝塔区延安丝绸厂经济适用房(锦绣苑)1号楼2单元25层2502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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