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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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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人民法院关于浙江省金华市龙翔街268号天彩名苑7幢2-602室的住宅房地产的拍卖公告
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兰溪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VMiNjn&user_,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金华市龙翔街268号天彩名苑7幢2-602室的住宅房地产,证载建筑面积合计191.03平方米(其中主房面积171.28平方米,附房面积19.7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3.41平方米,财产范围包括证载的房屋所有权和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室内外不可拆卸或拆除后明显损害使用价值的装饰装修、构筑物和附属设施以及与该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供水、供电、排水等相关配套设施,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及债权债务、无形资产等其他权益。未腾空,拍卖成交后2个月交付(详见评估报告)
(一)区位状况
坐落:金华市龙翔街268号天彩名苑7幢2-602室;
楼层:证载总层7层,拍卖对象主房位于第6-7层,附房(编号为24号)位于架空层;
朝向:所在大楼为南北朝向;
与重要场所的距离:距金华市人民政府直线距离约5.6千米;
主干道:拍卖对象区域主干道为东市北街,道路为水泥或沥青路面,路面宽整度较好,交通流量较大;
交通状况:周边区域有12路、38路等公交车设点并通过,交通较便捷;
交通管制:区域内有限速,无其他交通管制;
停车状况:拍卖对象周边区域有公共停车位,停车较便捷;
周围环境:拍卖对象周边无明显空气、辐射污染,附近环境一般;
景观: 周边景观一般;
人文环境:拍卖对象所在区域周边居民整体素质尚可,治安状况尚可;
基础设施:给排水、通电、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备;
公共配套设施:周边区域内公共生活配套设施较齐全;
相邻房地产状况:拍卖对象相邻房地产以住宅房地产为主。
(二)实物状况
⒈ 土地实物状况
小区四至:东面为龙翔街,南面为仙瀑路,西面为玉壶街,北面为玉泉东路(拍卖对象宗地界址以宗地界址图为准);
使用权面积:23.41平方米;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形状:形状较规则,详见宗地图;
地形地势:根据现场查勘,该区块地形平坦,地势与相临宗地基本齐平,排水顺畅;
土壤地质:土壤未发现明显污染,地基承载力和稳定性较好;
土地开发程度:六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上下通水、通电、通讯、通气、通路,宗地内场地基本平整);
水文状况:地下水和水质未发现污染。
⒉ 建筑物实物状况
建筑年份:证载为2009年;
建筑规模:证载建筑面积合计191.03平方米(其中主房面积171.28平方米,附房面积19.75平方米);
用途:证载为住宅、附房;
层数:证载总层7层,拍卖对象主房位于第6-7层,附房(编号为24号)位于架空层;
净高:第6层局部高约2.62米,第7层高约2.67米-4.3米;
建筑结构:证载为混合结构、其他结构;
装饰装修:入户防盗门,铝合金窗,室内地面贴地砖(卧室贴木地板),墙面乳胶漆粉刷或贴墙纸(厨卫区、阳台贴墙砖),局部区域安装固定柜,顶棚板材吊顶、杉木吊顶或乳胶漆粉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洗漱台、淋浴房、浴缸等卫生设施,厨房安装固定橱柜、吊柜等,室内安装套装门、推拉门、木楼梯等,露台地面贴地砖,墙面贴砖墙,装有木质平台、花岗岩洗衣台、鱼池、钢化雨棚、花坛等;与现状不完全一致的或其他未述及部分,以现状实物为准;
空间布局:6层为1房2厅1厨1卫带阳台,7层为2室1厅1卫带露台,另有附房一间(编号为24号),空间布局仅为拍卖人员根据现场状况大致判断,实际布局以现状实物为准;
建筑外观:水平投影呈较不规则形状;
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基本齐全;
维护状况:尚可;
完损状况:基本完好房。
(三)权益状况
⒈ 土地权益状况
土地所有权状况:国有;
土地使用权状况:使用权人登记为盛腾;
《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浙(2021)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10875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23.41平方米;
权利性质:出让;
终止年限:*开通会员可解锁*;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期限:至价值时点尚余约50年;
他项权利和抵押查封情况:据《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显示,拍卖对象有抵押权登记,抵押权利人为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正阳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已被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查封。
⒉ 建筑物权益状况
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权人登记为盛腾;
《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浙(2021)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10875号;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登记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租或者占用情况:据现场查勘,拍卖对象正常使用;
他项权利和抵押查封情况:据《不动产权属查询结果单》显示,拍卖对象有抵押权登记,抵押权利人为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正阳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已被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查封。
生效判决文书:(2025)浙0781民初4278号
评估价:143万元,起拍价:81万元,保证金8.1万元,加价幅度:0.4万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报名进行竞拍;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金华市易拍互联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由易拍公司统一安排,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金华市易拍互联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看样咨询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周一到周五8:30-5.30),13566900852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易拍互联”自助预约。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相应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具体详情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后及时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交易税费。出卖人应承担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法律文书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过户,未向本院提交垫付出卖人税费票据申请退费的,本院将直接联系税务机关并按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卖人应缴金额,经审核无异后将税款直接划付税务机关。因买受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办理过户或税款申报,可能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政策的变化导致税费增加、延迟过户产生的滞纳金及新的政策性障碍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不动产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新户难以迁进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拍人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若存在优先购买权,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人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至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竞拍。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228580799906968462姓名与买受物品;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本拍品的按揭贷款事宜,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前与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联系。联系人:陈羿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联系。联系人:王彩良*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联系。联系人:李响*开通会员可解锁*;王巍慧:*开通会员可解锁*;
4、浙商银行联系。联系人:童健*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倪君琳*开通会员可解锁*(个人);
5、浙江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方志珣*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业房地产类);王跃飞*开通会员可解锁*(个人房地产类)。如本拍品按揭贷款的,除首付款外余款的付款时间可延长15日,但银行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贷款工作联系单及买受人已支付购房款的首付款证明。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房地产和竞买人能否办理贷款由贷款银行审核确定。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兰溪市人民法院所有。
咨询、展示看样:金华市易拍互联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易拍互联”自助预约。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承办法官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监察室):*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8号;
兰溪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浙江省金华市龙翔街268号天彩名苑7幢2-602室的住宅房地产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