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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一拍)
(2026)粤0491执125号
一、执行依据: (2024)粤0491刑初55号刑事判决书
执行法院: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
二、拍卖标的物
标的物:OPPO Find X3手机1部(刑)
所有权人:李双喜
标的物现状:裸机一台,账号已退,能开机;硬件保修截止日期及生产日期不详;现存放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别注意:该物品为刑事扣押财产,已经使用过,法院无法提供购买时的发票。无法保证该标的物为正品行货,无法保证能正常使用以及无其他隐形瑕疵,无充电器等配件,按现状交付。请竞买人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原机主相关隐私信息,竞得人不得泄露,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本场拍卖的网络平台及拍卖时间
网络平台:淘宝http://sf.taobao.com/0756/02
拍卖时间:2026年2月12日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拍卖时间自动延长5分钟。
认为拍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认为对拍卖标的物享有足以对抗执行的实体权利的,应在开拍前十五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或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向本院立案庭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及时通知本案林助理,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逾期提出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拍卖标的物:
1.本院;
2.淘宝网;
3.第1至2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本场拍卖的成交价格是考虑交易市场、型号、品牌等因素。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邮寄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六、经询价,评估价为344元,本院确定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344元,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为6元,参加本次拍卖需要依据网络平台指示交纳保证金为60元。
七、目前已知对本拍卖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的人0名,本院已依法予以通知。
特别提醒:法院应将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前录入系统,届时优先购买权人可直接报名,系统自动匹配。优先购买权人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充抵价款。拍卖余款,竞买人应在接到本院通知(发送至竞买人预留手机号或邮寄地址)之日起十五日内汇入本院如下账户:户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账号:【6228*开通会员可解锁*026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汇款时请注明如下字样:执行案号:(2026)粤0491执125号,所竞拍标的:OPPO Find X3手机1部。
买受人交清余款后,应及时与本案司法拍卖专员吴小姐联系,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悔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拍卖余款,且无撤销拍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物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十、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十一、本院按拍卖标的物现状交付,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负责将拍卖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
十二、参加竞买须遵守《竞买须知》(详见拍卖网络页面)。《竞买须知》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OPPO Find X3手机1部(刑)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