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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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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0月27日10时至2025年10月2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59/10,户名: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
一、拍卖标的物:
被执行人大庆市邦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大庆市龙凤区龙祥路1号世纪唐人中心11号楼、12号楼、2号地下车库底层商服高层公寓楼3层商铺B01-B03、B04、B05-B06、B07-B09、B10-B12、B13-B15、B16、B17-B19、B22、B23、B24、B25、B26、B27、B28-B30、B31-B32、B33-B35、B36-B37、B38-B40、B41-B43、B44-B45、B46、B47(房产明细详见下列清单)。
序号 |
名称 |
产权证号 |
建筑面积(㎡) |
评估价格(元) |
1 |
商铺B01-03 |
黑(2018)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81908号 |
250.52 |
1436231.16 |
2 |
商铺B04 |
黑(2024)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45032号 |
34.28 |
200538.00 |
3 |
商铺B05-06 |
黑(2018)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81910号 |
223.13 |
1279204.29 |
4 |
商铺B07-09 |
黑(2018)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81911号 |
298.41 |
1710784.53 |
5 |
商铺B10-12 |
黑(2018)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81912号 |
337.57 |
1895793.12 |
6 |
商铺B13-15 |
黑(2018)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81913号 |
301.16 |
1691314.56 |
7 |
商铺B16 |
黑(2024)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45016号 |
56.35 |
329647.50 |
8 |
商铺B17-19 |
黑(2018)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81915号 |
258.93 |
1484445.69 |
9 |
商铺B22 |
黑(2024)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45015号 |
175.75 |
1007574.75 |
10 |
商铺B23 |
黑(2024)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45086号 |
67.51 |
394933.50 |
11 |
商铺B24 |
黑(2024)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45023号 |
42.81 |
250438.50 |
12 |
商铺B25 |
黑(2018)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81919号 |
162.86 |
933676.38 |
13 |
商铺B26 |
黑(2018)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81920号 |
162.86 |
933676.38 |
14 |
商铺B27 |
黑(2018)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81921号 |
153.48 |
879900.84 |
15 |
商铺B28-30 |
黑(2018)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81922号 |
340.12 |
1910113.92 |
16 |
商铺B31-32 |
黑(2018)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81923号 |
234.51 |
1344445.83 |
17 |
商铺B33-35 |
黑(2018)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81924号 |
423.13 |
2376298.08 |
18 |
商铺B36-37 |
黑(2018)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81925号 |
217.75 |
1248360.75 |
19 |
商铺B38-40 |
黑(2018)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81926号 |
407.25 |
2287116.00 |
20 |
商铺B41-43 |
黑(2018)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81927号 |
382.36 |
2147333.76 |
21 |
商铺B44-45 |
黑(2018)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81928号 |
304.94 |
1712543.04 |
22 |
商铺B46 |
黑(2018)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81929号 |
570.23 |
3135694.77 |
23 |
商铺B47 |
黑(2018)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81930号 |
392.49 |
2204223.84 |
合计 |
5798.4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2624万元,保证金:26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9月26日10时起至2025年10月26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电话咨询(联系人:史法官,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审批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证费、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自建税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提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内容,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当按照法院要求提交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具备购房条件的,竞买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申请执行人以物抵债的,参照适用上述规定。
特别提醒:
1、办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如需双方全部完税,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再向本院提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后3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2、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3、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出具拍卖成交裁定、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
5、关于税费数额(包括卖方税费是否欠缴税费)、是否限购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税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生活性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日常使用的物业费、水、电、气、供暖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11月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兴业支行;账号:0905 0637 2926 401234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史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8号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大庆市龙凤区龙祥路1号世纪唐人中心11号楼、12号楼、2号地下车库底层商服高层公寓楼3层商铺B01-03等23处商铺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