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28号12幢27-5号房屋、权证号为渝(2017)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1229517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26
发布于
重庆南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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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28号12幢27-5号房屋、权证号为渝(2017)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1229517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电话无法接通,故未通知到,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202633日10时起至202634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2,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28号12幢27-5号房屋(恒基翔龙江畔)。

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所在小区为“恒基翔龙江畔”,约建成于2016年,不动产权证号为:渝(2017)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1229517号;建筑面积为 94.49平方米,套内面积78.9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标的物所在建筑共35层,标的物位于名义层第27层,配备3部电梯,每层6户。户型为2室2厅1厨1卫,层高约2.8米(详见评估报告)。标的物现状:案外人租赁。

特别提醒

1. 标的物有抵押,有查封。

2.标的物现状为案外人租赁,租赁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月租金1800元,按月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承受剩余租赁期义务,承租人向买受人按月支付租金,租期结束后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买受人要求解除租赁关系的,应另行协商或诉讼解决。

3.本次拍卖标的物含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不含可移动动产。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尽快与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联系,以便进行下一步流程。

4.辅拍机构工作人员至物业处了解到,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标的物欠物业及公摊费共计14296.1元(2.16元/月/平方米)。此次查询仅供参考,不排除实际还有其他形式的欠费,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金额为准;成交后所涉欠缴的水、电及物管、大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6.若标的物有违章建筑,存在结构调整,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请买受人竞买前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后竞买。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责任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执行中了解到,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对此,本院提醒如下: 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您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750000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安排)。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877-023,*开通会员可解锁*(刘老师)或登录www.gp023.com自助预约,或关注“公拍平台”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则竞买成功;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会流拍)。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特别提醒:该房屋所欠物业费、水、电等欠费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至相关单位了解,请竞买人注意其中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95588531*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电话:400-8877-*开通会员可解锁*166(刘老师)

本院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李法官

本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28号12幢27-5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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