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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竞买公告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
济南市济阳区开元街182号汇阳幸福城4号楼1单元3104号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特别提醒: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对竞买人收取任何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收费的行为提高警惕。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1/05),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查封在案的位于: 济南市济阳区开元街182号汇阳幸福城4号楼1单元3104号房产 (房产证号:济阳2*开通会员可解锁*)房屋面积:124.2平方米,房屋性质为住宅,总层数31层,所在楼层为31楼。房屋户型及坐落朝向以实地看样为准。(执行依据为(2025)鲁0115执3849号)
评估价:630563.4元,起拍价:353116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物业费、水费、电费无欠费,具体物业、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的缴纳及过户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与有关单位联系核实办理
特别提醒:房屋未腾空,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去现场了解。竞拍前未咨询,视为接受房屋所有瑕疵(以成交后所留电话为准)。买受人身份证与所留电话不符未按照本公告第二条第一项,出现任何瑕疵不退保证金。 (被执行人承诺拍卖成交后十日内无条件腾空房屋,如被执行人违反承诺法院负责腾空)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 (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本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2、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本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6、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竞买人须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开具购房资格证明后参与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拍卖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有意者请自行去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加幅度由本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去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事宜,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水电气暖是否开通、能否供用等情况,竞买人应自行到现场了解。因本次司法拍卖交易过程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分别承担。其他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用等)以及可能需补缴的税、费、土地出让金等由买受人负担。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向本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具备条件的出具相关法律文书,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不予准许。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价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和差价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退还原买受人。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网络拍卖平台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符合登记条件时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变更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七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济阳支行,收款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6,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5鲁0115执3849号拍卖余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淘宝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淘宝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淘宝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本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淘宝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1.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特别提示:对于本次拍卖相关的涉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本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司法辅助机构: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
拍卖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执行法官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毕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二O二六年一月七日
济南市济阳区开元街182号汇阳幸福城4号楼1单元3104号房产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