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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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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变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未通知到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变卖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变卖期限为60天,延时除外)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6,户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建设路239号8幢2-6-1号房屋。
据产权资料载明:该标的物产权证号为渝(2018)潼南区不动产权第000299541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40平方米,套内面积129.14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注:1、标的物目前由被执行人家属居住,交付时间可能较长。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
2、本次变卖范围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3、据庆渝拍卖工作人员了解到,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该房屋物业费欠费共计3864元(未经司法确认)。最终相关费用请竞买人自行了解,交付时以实际为准,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询价结果:36.4万元,变卖价:20.384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庆渝拍卖(重庆)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庆渝拍卖(重庆)有限公司安排)。庆渝拍卖(重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方式:
(一)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二)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六、特别说明
(一)变卖标的物已查封、有抵押。变卖成交后,由执行部门负责交付标的物。
(二)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三)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以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拖欠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大修基金等欠费及移交时的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七)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根据法律规定,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变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变卖。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竞买人应于变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变卖预缴款,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竞得者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991012987,开户行联行号:321653001522);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支付拍卖,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庆渝拍卖(重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夏法官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兴潼大道3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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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建设路239号8幢2-6-1号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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