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在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7708680股)(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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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被执行人在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7708680股)网络拍卖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被执行人在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7708680股)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被执行人在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7708680股),该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明

注册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高峰街道鹿山大道666号2幢3层(万州经开区)

通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南滨大道1999号财富广场1号楼A座10楼

注册资本:58167.897万元

成立日期:20007月24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经营范围:空调与制冷用铜管,内螺纹铜管等铜及铜合金管材产品的生产;铝管材的生产和销售;焊接材料的销售;自营本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自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销售及进出口业务;自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贸易业务。(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以上信息为辅拍机构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通过爱企查APP查询获得,未经司法确认,仅供参考,标的物企业详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醒:(1)竞买人应符合公司法及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受让条件;(2)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3)本次为股权拍卖,不组织实地看样,由竞买人自行了解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未作了解或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物现状的确认。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身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含对外担保)、经营亏损及风险、行政/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东权益无法实现、未实缴注册资本及抽逃出资等),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责任,且本次拍卖股权未进行评估和询价,法院以及拍卖机构不承诺和保证本次拍品的价值;(4)拍卖成交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及相关变更文书,标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买受人取得标的股权后,相关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背书、股东名册与公司章程的登记备案等)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议价结果6475.2912万元,起拍价:4532.70384万元,保证金:68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仅限工作时间咨询)。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标的物企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人,已通知案件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2、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6、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欠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确认。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1、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王牌路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991041172)。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2、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 -content5#q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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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1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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