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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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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本案共2名被执行人,已通知到其中一名,另一名被执行人无联系方式,未通知到。特此公示。
变卖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9日10:00起(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户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向阳路226号附1号负一层68号车位
小区名为“中华奥城三期”,小区入口门牌号为“国泰路9号”,标的物所在车库共1层。
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建面为41.97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4.31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权证号为渝(2020)荣昌区不动产权第000216470号,房屋用途:车库/车位,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该标的物现已出租,本次变卖为不带租变卖。
本次变卖范围包含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室内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醒:(1)本次变卖标的物有查封。(2)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变卖成交后,标的物面积及具体位置界限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平面图和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了解。(3)据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口述,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欠缴物业费50元(50元/月),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水、电、气费等欠费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买受人按法律规定承担。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维修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尽快与变卖辅助机构联系,取得本案承办法官联系方式后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本院执行中了解到,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对此,本院提醒如下: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您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变卖价:33768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600元(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本次变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咨询、预约看房)。
二、变卖方式:
1.本次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在京东网上在线报名并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四、变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物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变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联系。
八、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申请执行人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请于变卖开始7日前到本院现场报名。
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参与竞买或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须在变卖开始7日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
普通竞买人应在变卖结束前通过京东网在线报名,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京东账户冻结其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交款,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竞价程序结束后7日内缴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案款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荣昌支行迎宾分理处;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开通会员可解锁*8)。
九、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物若有涉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标的物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应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对本标的物的其他欠费情况,如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十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物后,京东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看样联系人: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向阳路226号附1号负一层68号车位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