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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西里175号地下二层第389号车位的公告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22日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西里175号地下二层第389号车位【不动产权证书:闽(2022)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71005号】。
(一)标的物财产范围
标的物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动产)、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标的物基本状况
1、名称: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西里175号地下二层第389号车位。
2、坐落:标的物坐落于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西里海投·白鹭湾,东至新景西五路,西至灌新路,北至新景西三路,南至新景西路,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厦府规(2023)12号),该地段为厦门市四级住宅用地。
3、规模:标的物为一个车位,车位建筑面积为35.68㎡。
4、用途:至价值时点,标的物法定用途及实际用途均为车库/车位。
5、权属:
(1)根据《不动产权证书》,证载信息如下:
不动产证 |
闽(2022)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71005-1、0071005-2号 |
权利人 |
许聚川、李素勤 |
坐落 |
海沧区新景西里175号地下二层第389号车位 |
共有情况 |
按份共有:1/2 |
不动产单元号 |
350205 106001 GB03009 F00100413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权利性质 |
出让/商品房 |
用途 |
车库/车位 |
面积 |
宗地面积:25478.68平方米/建筑面积:35.68平方米 |
使用期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
权利其他状况 |
专有建筑面积:12.72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22.96平方米 房屋总层数:2层,所在层:-2层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竣工时间:2021 |
(三)土地基本状况
1、宗地四至:所在共有宗地东至新景西五路,西至灌新路,北至新景西三路,南至新景西路。
2、土地使用权类型及用途: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3、形状:标的物所在小区宗地形状规则。
4、规划条件:土地及建筑物均符合规划建设要求。
5、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内外具备“六通”、宗地内建筑物已建成,土地开发程度较好。
(四)建筑物基本状况
1、结构质式:钢筋混凝土结构。
2、设施设备:水、电、通讯、消防等到位。
3、装饰装修:标的物车位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并喷地坪漆,内墙面涂料粉刷,天棚面涂料粉刷。
4、层高:地下室车位层高约4.5米。
5、新旧程度:建成于2021年,按直线法测算成新率为93%。
6、使用及维护状况:使用正常,维护状况较好。
7、完损程度:未见有明显影响质量安全的问题。
8、空间布局:标的物地下室车位为非独立车位(普通车位),与其他车位相连。
评估总价:人民币柒万贰仟零壹拾柒元整(RMB:72017元)。起拍价:40330元,保证金:4000元,增价幅度:8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00分至11时前往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西里175号地下二层第389号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联系人:陈法官,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每次增价幅度为800元。
八、特别提醒:
1、本宗拍卖标的物目前由被执行人占用,腾空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移交;如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在六个月内确实无法完成除权、腾空等工作,本院可以无条件对该拍卖标的物作不成交处理,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
2、竞买人应实地查看并了解清楚,凡报名参与竞买的,皆视为对标的物情况的知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的条件及办理时间、产权过户、变更手续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受相关规定、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4、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拍卖标的物上若存在违章,买受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违章事宜。
5、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6、标的物能否办理户口、入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公安机关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7、本宗拍卖标的物设有抵押,抵押权人为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码头支行。
8、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纠纷。
九、税费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拍卖人在确定起拍价时已扣除卖方在本次交易环节中依法应承担的税费等,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实物移交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税费等情况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以及物业单位充分咨询、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不包括上述税费。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上述税费都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受。
十、网络司法拍卖系公开、透明的程序,成交前任何人都无法确定最终成交价格。竞买人请勿轻信任何中介、炒房客及其他个人对于房产状况、是否带租约的描述及对成交价格的保证,避免权益受损。
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十一、对于本次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五日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安市支行,账号:9558 8514 0800 1368 870)。
十三、重要提示:请注意,司法拍卖有最后缴款期,请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逾期缴纳尾款将视为悔拍。悔拍或者视为悔拍的,已缴交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拍卖人未授权或指定任何机构对本次拍卖活动提供融资贷款服务,请竞买人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向有关金融机构咨询办理。
十四、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腾空并组织移交,但腾空交接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在六个月内确实无法完成除权、腾空等工作,本院可以无条件对该拍卖标的物作不成交处理,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拍卖过程中,若涉及执行异议且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未停止执行的,拍卖成交后,如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拍卖标的物,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相应官方网站查询。
十六、竞买人是否能以该拍卖标的办理落户登记,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和《评估报告》,一旦成功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所有条款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约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标的物的描述摘自:闽华审评报泉字(2025)0104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陈法官)。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社区府前大道5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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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西里175号地下二层第389号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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