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人民法院关于武陟县文化路中段南侧龙源山庄15号楼1单元301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04
发布于
河南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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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县人民法院关于武陟县文化路中段南侧龙源山庄15号楼1单元301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拍卖公告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391/12,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武陟县文化路中段南侧龙源山庄15号楼1单元301的房产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338160元; 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此房请咨询当地房产限购政策,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若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其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本次拍卖财产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知通知。

九、特别提示:

1.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2.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报名参加竞拍的,自交纳保证金开始,视为竞买人知晓并承诺具备购房资格以及自愿承担因无购房资格而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法律后果。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申请撤拍的,按悔拍处理。

5.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7.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8.司法拍卖存在特殊性,本院将依法办理腾房交付,不排除交付困难、时间过长等问题的出现,请竞买人谨慎竞买。(注:对无证建筑物及在建工程能否办理相应权证请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本院不作任何担保)

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垫缴后,可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缴税费的,需提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人名称为原产权人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又向法院申请退还税费的,法院依法审查后决定是否退还相应税费

2不动产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垫付被执行人缴纳税费的,法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时,将在抵债金额中对申请执行人垫付的税费予以扣除。如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接收抵债财产的债权人不愿意垫付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的,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的法律后果和相应法律风险应由其承担。

3、本案拍卖款抵扣顺序为:(1)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公告费等拍卖所产生的的必要费用;执行费;(2)标的物原产权人本次拍卖应缴税费(含被拍卖房屋历次权属变更中产生的应缴未缴税费);(3)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担保物权;(4)其他无担保债权。除本次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以外的其他税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4、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本院不负责户籍迁出迁入事宜,如需了解相关户籍政策,请自行前往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十一、优先购买权申报方式: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拍开始前三天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

十三、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四、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五、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汇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到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的相关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陟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陟支行,账号62284*开通会员可解锁*6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定解冻,解冻期间不计利息。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辅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武陟县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武陟县文化路中段南侧龙源山庄15号楼1单元301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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