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人民法院关于博兴县胜利三路315号(幸福里)1号楼3单元1002室(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19
发布于
山东滨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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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兴县人民法院关于博兴县胜利三路315号(幸福里)1号楼3单元1002室(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变卖公告

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变卖期60天,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543/03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博兴县胜利三路315号(幸福里)1号楼3单元1002室。评估价格:*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起拍价:676814.72元,保证金:100000元,增加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竞买(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购买的除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行使有关权利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天提交申请书。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前1日止接受咨询。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变卖财产移交、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别承担,具体项目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博兴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博兴县支行,账号: 62284*开通会员可解锁*63)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本次变卖已经通知上述资产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变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三、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2024)鲁1625执427号拍卖裁定书

十四、评估报告:鲁滨华评报字(2025)第9号 法院咨询电话:王法官:*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双休日、节假日休息) 联系地址:博兴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新城一路与博城二路交叉路口西北角)

博兴县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博兴县胜利三路315号(幸福里)1号楼3单元1002室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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