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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产业升级,广西忻城芝州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就忻城县乡村产业融合实验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内容如下:
该基地场地位于广西忻城县思练镇桥头村思锦坪。
忻城县乡村产业融合实验基地总占地面积约 524 亩。主要设施包括:租赁物总占地面积约 524 亩,包含鱼塘、养鱼产业园现有场地、抽水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1.租赁方式:整体打包出租,不接受分割租赁、不接受联合承租。
2.租赁期限:20 年。
3.招租用途:订单化水产养殖(鳗鱼、宝石鲈鱼、罗氏虾等)项目运营及配套养殖设施、水质管控、成品暂存、合规仓储等附属作业。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租赁物的规划用途、主体结构、使用性质,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及与水产养殖无关的经营活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1.租金及支付:起始年租金底价为人民币 68 万元(大写:陆拾捌万元整)。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 3%。
2.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承租方须在签订合同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及押金(押金为第一年租金的 100%),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 12 月 31 日前支付。逾期支付视为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场地、没收押金及已缴款项。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相关税费、水电费、物业费、保安保洁费、设施维修费等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具体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4.如承租方在项目改造投入超过押金金额的,承租方可申请按出租方流程调整或撤销押金担保(详见租赁合同),最终审批权归出租方所有。
1.经营管理权归属广西忻城芝州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承租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进场后须严格遵守出租方管理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经营。
3.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场地内的日常维修、电费、水费、物业费(含保安保洁费用)及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纳的全部费用。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规划用途、主体结构、经营范围,不得擅自新增、改建、拆除任何建(构)筑物。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借、合作、联营或以任何形式将租赁物交由第三方实际经营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没收押金、收回场地并追究违约责任。
6.承租方必须服从出租方及委托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7.承租方必须配合财政、统计、经贸、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提供真实、完整、及时的相关经济数据,不得虚报、瞒报、迟报。
8.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承租方须在约定期限内清空场地并恢复原状,固定附着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损坏。
报名企业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 15 万元作为竞租保证金,未按规定足额、按时缴纳者,报名无效。
1.未中标报名企业的竞租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中标报名企业的竞租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或按出租方要求转入为租金 / 押金。
3.中标人逾期不签订合同、放弃中标、恶意竞租或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出租方所有。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养殖专业合作社或具备相应经营能力的事业单位。
2.本次招租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联合体报名。
3.近三年(2023-2025 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严重失信行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zxgk.court.gov.cn/shixin/)。
4.不接受与忻城县农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解决合同纠纷或法律争议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报名。关联企业指:与报名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持股、控股、实际控制、被控制、主要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叠等关系的任何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无合同纠纷或法律争议声明(格式自拟)。
5.竞租申请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水产养殖、水产品销售等相关经营类目;具备合法合规从事规模化水产养殖的经营主体资质。意向承租方须具备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全部前置条件,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完成养殖备案、养殖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尾水治理合规审批等全部法定前置手续,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未按期完成的,出租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
6.竞租申请人须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成熟养殖技术方案、专业管理团队及规模化水产养殖运营经验,能够严格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等要求。
7.意向承租方应具备本基地综合运营、长期稳定经营能力。
完整填写的《竞租报名表》(见附件)、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资格证明材料等全套文件。
1.竞租人报价前应到现场查看场地实际情况,竞租报价后则视为已现场查勘并完全认可场地现状,中选后不得以未查看、场地不符等为由拒绝签订合同、拒付租金,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中标后 3 日内必须完成合同签订;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未进场开展实质性改造与养殖运营的,视为恶意竞租,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竞租结果自动作废,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并重新招租。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推脱、拒绝签订合同的,同样视为恶意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名竞租人;第二名仍拒绝签订合同的,出租方直接重新招租。
3.中标人在租赁期间擅自停业、停产超过 15 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没收押金。
1.报名时间: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5 月 7 日(3 个工作日),每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星期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忻城县城关镇古乐路北二巷国投公司一楼 101 室(原恶滩水电厂办公楼)。
3.联系人:蓝工 联系电话:5511141。
4.开标地点:忻城县国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4 会议室。
5.开标时间:具体以出租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6.竞租方式:现场明标报价,每次增幅贰仟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出租方有权拒绝低于底价或不符合条件的报价。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忻城芝州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2.招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上述联系人咨询,咨询内容不构成对公告的修改或补充。
3.竞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现场盖章或出租方指定电子邮件回执时间为准。
4.出租方有权根据报名情况,暂停、终止本次招租或重新发布招租公告,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广西忻城芝州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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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
竞租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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