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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将 1 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现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结果公布如下:
序号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性质) |
土地证号 |
转让单位 |
受让单位 |
1 |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沉香街2号 |
1.061 |
社会福利用地 |
粤(2024)东莞不动产权第0274702号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东莞市民政局 |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23306563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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