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金兰镇烂田边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贵州毕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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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市金兰镇烂田边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9 来源: 黔西市能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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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评价单位编制,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规定及要求,现将本项目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黔西市金兰镇烂田边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黔西市能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金兰镇烂田边

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粉煤灰(不含脱硫石膏)和煤矿产生的煤矸石回填黔西县金兰镇泥炭矿开采遗留矿山采空区,实现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综合效果。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8.86亩,其中回填治理区面积为146.979亩。设计回填底部高程+1322m,回填终了高程+1370m,总回填量约244万m3。回填完成后,复垦面积146.979亩,其中复垦旱地73.986亩,复垦林地69.957亩,并建设相应配套设施,修建农村道路3.036亩。本项目实施后,可以解决处理煤矿产生的共计约336万吨煤矸石;解决粉煤灰约52万吨。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本项目优先使用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粉煤灰(不含脱硫石膏)和青龙煤矿、高坡煤矿、龙华煤矿等煤矿产生的煤矸石。若在实施过程中,上述煤矸石与粉煤灰供应不足需使用其他煤矿产生的煤矸石或粉煤灰时。必须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贵州省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技术指南(试行)》,浸出液分析判定为第Ⅰ类一般固体废物后,方能进行回填,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禁止用于回填。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黔西市能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文峰街道文峰社区滨河湾A栋23楼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贵州奇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绿地联盛国际6、7号楼(6)2单元29层19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和或到现场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反馈情况。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单位:黔西市能源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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