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法制宣传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询价
发布时间:
2026-01-06
发布于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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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法制宣传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宪法宣传、民法典宣传、信访宣传及其他公安法律宣传,拟采购公安法制宣传服务,为我分局开展各类宣传工作提供相应服务。

三、服务需求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举办线下主题宣传活动

10

2

策划线上宣传活动

3

3

提供主题宣传小礼品

2000

按照实际需求提供,种类不限,有定制要求。

4

提供宣传物料

5000

按照实际需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单页、书册、横幅、易拉宝等宣传资料。

5

制作年终宣传总结文案及视频

1

四、服务要求

中标公司应当按照我分局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并能够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物品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安全、无毒、无害;对于定制产品,应当满足定制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可参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1)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公安分局:ssgafj@ga.sz.gov.cn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机训楼2楼法制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赖科铭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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