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6年农资经营门店检查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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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11
发布于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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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6年农资经营门店检查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开展深圳市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6年农资经营门店检查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开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农资经营门店检查,包括开展农资经营检查,农资质量抽查,推进农资经营门店规范化管理,开展宣传指导。

2.服务要求

(1)开展农资质量抽查,在春耕备耕、秋冬种等重点农时,检查规模种植主体和农资销售主体的购销台账记录、产品标签标识、保质期等,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要求其清理下架。

(2)对辖区内至少11家农资销售主体、5家规模种植主体开展化肥、农药、种子、农膜抽样,检测有效成分含量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添加未登记成分、禁用农药。对往年发现有不合格产品的主体加大抽检力度。

(3)协助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对监督抽查、巡查检查、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等发现的问题产品,积极督促相关主体整改。

(4)通过现场指导、发放告知书、宣传册等形式落实相关主体的宣传动员工作,提高相关主体的责任意识。

(三)项目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项目期为一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管理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nynchyyyj_ny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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