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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2026年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我局拟采购2026年档案整理服务项目,对2025年度各项档案及部分人事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协助进行档案库房管理相关工作。
(二)项目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本次采购的服务单位主要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提供2026年档案整理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包括:
(1)2025年收发文档案打印整理6500件;
(2)2025年收发文档案整理2000件;
(3)2025年收发文档案常规尺寸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15万页;
(4)档案著录及制作目录汇编1万条;
(5)制作2025年发文汇编;
(6)2025年各科室业务档案整理30盒;
(7)照片档案整理500张;
(8)2024年会计档案盖档号、装盒、上架等,共计211册;
(9)购买无酸档案盒800个,购买人事档案袋1300个,人事档案备用袋800个,密封条2500条,干部人事档案分类纸1000套,会计档案盒211个;
(10)购买不锈钢钉、目录夹、装订棉线、牛皮纸、4个3T固态移动硬盘等零星用品;配套好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碳粉、打印纸等相关设备;
(11)档案库房管理及档案接收辅助工作;
(12)事务员人事档案日常管理服务工作900份;
(13)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服务工作560卷;
(14)“两委”干部档案日常管理服务工作10万页。
采购方提出的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档案管理服务项目。指定1名有多年档案统筹管理工作经验的档案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并指派7名档案专业人员(两年及以上服务经验)于法定工作日在采购方处按照采购方上下班时间驻点办公。供应商需及时完成采购方交办的工作。驻点地址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2)采购方为供应商驻点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基本办公设备,供应商自行解决驻点人员食宿等问题。
(3)供应商应在提供服务内容期间向采购方如实反映有关服务内容的执行情况及成效;在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及时对服务内容进行自评和总结。
(4)安全保密工作要求:供应商应签订保密协议,保证不截留和向第三方泄露日常工作中所涉及档案、资料的内容、信息及最终形成的各类数据,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现场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若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承担相应责任。
(5)采购方提出的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
3.服务注意事项:
(1)供应商严格遵照深圳市档案工作相关标准、规范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具体需求开展档案整理各项工作。
(2)供应商应全面配合区档案中心的检查和考核工作,对产生的问题进行整改,辅助采购方进行整改和完善。
(3)供应商对档案实体和数字化数据承担质量责任。在提交验收申请前,档案工作团队需对档案实体和数字化数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错误立即改正;如因工作不力导致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无条件整改。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报价应是本项目需求范围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报价单中提出的综合总价为依据。未填写综合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予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付款方式
(1)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项目款项,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2)采购方付款前,供应商应开具符合入账要求的合格发票,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发票时,采购方有权相应推迟付款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因采购方政策或内部审批延迟造成延迟付款的,采购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供应商应按约定履行义务,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及内容提供服务,采购方有权每次收取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超过三次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造成采购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采购方可自行从应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供应商提交的询价材料,为一套PDF文件,不接收零散报价文件。具体文件顺序:(1)报价单(模板);(2)营业执照扫描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模板);(4)供应商资格审查(模板);(5)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方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6:00期间(3个工作日),将询价材料发送至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公共邮箱:ssdjqt@163.com
4.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街道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4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