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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6年深汕特别合作区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平台建设运维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平台运维工作,确保该平台系统运行正常稳定。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深汕特别合作区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平台(小程序)。
2.服务要求
序号 |
服务分类 |
服务项目 |
工作量 (人/天) |
1 |
系统管理服务(远程运维) |
1.1 日常信息维护服务:系统的数据维护服务; |
6 |
1.2 基础数据维护:维护系统中的基础信息如人员通讯录、应急通讯录、值班排班等基础信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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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业务数据维护:维护核心业务数据的完整性,确保业务配置正确,如数字化预案、综合保障数据等业务数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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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用户权限维护服务:负责系统的平台管理与组织用户权限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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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础设施运行性能与安全实时监控服务(远程运维) |
2.1 软硬件平台状态监测:为减少系统出故障对系统业务带来的不利影响,在不影响系统运行的前提下对系统进行性能测试和跟踪监测,及时发现故障隐患并妥善处置,保障系统正常服务。 |
2 |
2.2 系统预防性巡检维护:对系统的全面检测,确认系统的运行状态,检查系统错误记录,排除潜在隐患,以确保业务系统能正常稳定的运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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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系统的健康检查;系统性能检查、分析及其优化;系统故障记录的分析,排除故障隐患;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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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系统软件的补丁服务:检查系统软件补丁安装情况,对未及时安装补丁的操作系统、中间件和数据库平台进行安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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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系统软件的修复升级服务:发现系统存在故障隐患或功能缺陷(BUG),提供系统修复升级服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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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系统故障诊断处理服务:负责系统软件故障诊断和处理,服务方式包括远程诊断和现场维护。如诊断为系统软件或硬件平台故障,协助原厂进行故障排查和处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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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急响应及重要活动值守(远程运维) |
3.1 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应急值守: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响应,远程保障相应开展问题跟踪排查处理; |
1 |
3.2 重大活动配合进行远程保障,保证活动期间能够及时响应;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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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系统的安全监测(远程运维) |
4.1 系统的安全监测:对基础设施的功能与性能、日常应用、相关资源、安全等进行监控与管理。 |
1 |
5 |
系统数据的备份(远程运维) |
5.1 定时对系统数据备份服务:对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进行备份,检查备份数据的完整性。 |
1 |
6 |
用户培训(远程运维) |
6.1 用户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业务系统使用培训、数据更新维护培训、故障处理培训等。 |
1 |
3.服务成果
全年保证深汕特别合作区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平台正常运行,完成系统管理服务和基础设施运行性能与安全实时监控服务所要求的所有内容,配合采购人对接区智建中心做好涉及该平台运维的各项工作等。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2个月),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优质服务合同可续期二十四个月,续期最多不超过两次。续期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改变。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对合同期限内表现优异的供应商可续期一年,即在服务质量、服务态度、项目完成时间等方面均取得“优”的供应商可续期一年,最多可续期两次。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
2.付款方式:对公转账。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中标人不能提交有效项目成果的,或提交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提出的要求期限整改,直至验收通过。期间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zfhshgzj_zjww@szss.gov.cn(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3栋1楼
项目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