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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共技术服务综合信息系统深汕特别合作区(2026-2027年度)技术支持远程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全省战略部署和省、市领导指示精神,并根据深圳电子政务自身发展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机构人员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流程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费保障统一”的要求,通过深圳市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深汕分厅、深圳市权责清单系统(深汕特别合作区)、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深汕特别合作区)、深圳市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深汕特别合作区)、深圳市公共审批平台(深汕特别合作区)、深圳市统一预约平台(深汕特别合作区)、深圳市好差评管理系统(深汕特别合作区)和深圳市一件事事项管理系统(深汕特别合作区))的人员运维服务,加强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渠道和传播能力建设,保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在区、街道和村/社区三个层级的推广和深化应用。
(二)项目技术要求: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深圳市权责清单系统(深汕特别合作区)
深圳市权责清单事项管理系统是行政职权事项动态调整、公开发布、规范运行的基础信息平台,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实现事项“一码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用户信息管理
(2)配合深汕特别合作区D类事项表单设计维护
(3)区大厅事项配置管理
(4)街道办事处、社区事项配置管理
(5)通用需求反馈、测试和更新
(6)事项上报申报系统
(7)事项信息统计
2.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深汕分厅
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深汕分厅,是集深汕特别合作区所有政务事项的统一申办入口,群众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深汕分厅对需要办理的业务进行网上申报。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事项办事指南信息更新
(2)事项网上申办权限维护
(3)通用需求反馈、测试和更新
3.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深汕特别合作区)
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主要提供给综合窗口人员对线上线下申办业务进行统一受理,在深度与大数据库、电子证照、个人空间、企业空间的对接的条件下,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业务同城通办、提高窗口人员工作效率、降低群众的办事成本。实现业务人员与申请人即时沟通,完成事项受理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用户信息管理
(2)窗口管理
(3)事项属性配置维护
(4)打印模板配置维护
(5)报表配置
(6)通用需求反馈、测试和更新
(7)信息统计
(8)短信模板配置维护
(9)远程协助完成窗口业务电脑外接设备(高拍仪、评价器、签批屏等)调试及信创化改造适配等
4.深圳市公共审批平台(深汕特别合作区)
深圳市公共审批系统是多部门多事项和权责清单事项共用的审批系统,采用可视化工作流和表单等强大的业务中间件,支持多部门事项、多业务流程、多申请材料(包括电子化材料)的定制。适用于省、市、区县、镇街、村社各级行政服务的联网使用,适用于在其上定制并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每个事项从受理、承办、审核、批准直至办结出证的全过程均可利用平台在网上流转处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用户信息管理
(2)事项审批流程定制维护
(3)事项网办过程数据配置及维护
(4)电子证照联调测试
(5)报表配置
(6)通用需求反馈、测试和更新
(7)信息统计
5.深圳市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深汕特别合作区)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用户、窗口信息管理
(2)事项审批流程定制维护
(3)申办业务的维护
(4)用户培训
(5)通用需求反馈、测试和更新
(6)信息统计
6.深圳市统一预约平台(深汕特别合作区)
深圳市统一预约平台(深汕特别合作区)是在以前单大厅业务预约的基础上延伸的全市所有业务办理大厅预约一个平台,系统不仅满足单大厅业务的预约,同时该系统主要功能包括业务预约的配置管理、业务预约时间段管理、业务预约登记、业务预约查询,同时提供预约爽约黑名单等功能,实现每一个大厅预约的特色管理系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用户、窗口信息管理
(2)预约大厅新增、维护
(3)预约事项新增、维护
(4)预约方案新增、维护
(5)通用需求反馈、测试和更新
(6)预约量信息统计
(7)取叫号信息统计
7.深圳市好差评管理系统(深汕特别合作区)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大厅维护
(2)好差评上报数据日常监测
(3)通用需求反馈、测试和更新
(4)评价业务量信息统计
8.深圳市一件事事项管理系统(深汕特别合作区)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配合新表单业务提交测试
(2)配合受理端表单展示测试、业务流转至审批系统展示监测
(3)业务量统计
(4)一件事事项纳入统计
9.现场技术服务
因受服务形式限制,远程服务无法覆盖部分需现场工作,增设现场技术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系统故障现场排查与处理
(2)硬件配套软件的现场安装与调试服务
(3)第三方对接咨询指导、现场培训指导
(三)服务要求
项目组应执行严格的项目管理措施,对本项目制定配套管理考核制度,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项目服务期间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1.安排至少1名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技术支持工程师提供服务。
2.项目服务期间形成的软件、标准、制度和各类文档等全部归给采购方所有。
3.按要求提交项目服务成果。
4.遵循采购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接受采购方或采购方委托的监理单位进行工作监督。
5.结合项目需要,提供不限于以上任务的其它相关服务。
(四)服务成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技术支持服务月报、季度报告及年度服务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报价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材料的(加盖公章)扫描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8: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zjzx@szss.gov.cn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2层项目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深圳市公共技术服务综合信息系统深汕特别合作区(2026-2027年度)技术支持远程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