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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1)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副本。(复印件)
(2)本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3)提供报价材料,即视为报价单位认同此项报价有效期至少为90日。
(4)最高限价: 56.05万以内。(超过为无效报价)
(5)截止日期:2025.1.23,上午10:00。
(6)提交地址:九江市中医医院南院,七楼信息科(九江市濂溪区五里街道德化路555号)
(7)联系电话:信息科,*开通会员可解锁*。
(8)系统功能清单(附件1)
(9)提供供应商承诺函(附件2)
供应商承诺函.docx
固定资产合同管理采购需求12.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