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化公司_入海道盐城2024河道5标_砼预制U型板桩_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20
发布于
江苏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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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预应力U型板桩采购

招标文件

招 标 项 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河道工程

施工5标(桩号93+500~95+800)

招 标 人: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现场管理机构: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河道工程

施工5标项目经理部

编 制 日 期:*开通会员可解锁*20

招标公告

我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份中标承建了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河道工程施工5标(桩号93+500~95+800工程,为保证优质、高效、安全地完成施工任务,现决定对该项目使用的预应力U型板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竞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具有水泥制品制造生产的单位,投标人须具备相对标准化的砼生产场地及设施,提供能证明满足本项目生产能力的书面材料和相关图片并附在投标函后面。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至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wcc.com/)下载本次预应力U型板桩采购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联系人:朱 丽(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长征西路14号)

项目部联系人:任金龙(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投标采取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8:30前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并扫描上传至江苏水建集中采购平台(投标文件以PDF文件加密或压缩文件加密),投标文件每页均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可与朱丽*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获取江苏水建集中采购平台操作手册。

四、投标保证金、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保证金

请各投标人需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6:00前从单位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汇入我公司银行账户,汇款备注:入海水道2024河道5U型板桩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7个工作日内归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凭已签订的合同和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见后附的格式合同相关条款)已到账的银行收款凭证退还。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名: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扬州琼花支行

账号:32*开通会员可解锁*488688

2、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8:30在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五楼会议室(扬州市长征西路14号)现场开标,届时与投标人联系投标文件压缩包密码。开标时,投标联系人需保证电话畅通并准备好正确开标密码,拨打投标联系人2次电话无法接通、提供2次错误开标密码或挂断电话再去找寻正确开标密码的均视同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人不再需要投标人提供开标密码。

五、供货内容及要求

1、材料名称、规格及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设计参数

技术标准

质量

等级

计量

单位

暂定

数量

投标限价

(元/根)

1

预应力U型板桩

U-PCSP-350-I-5,单根桩长5米

抗压≥60MPa

抗冻≥F50

符合JC/T-2602-2021中相关要求、本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合格

2300

1280

说明:预应力U型板桩要求详见图纸,图纸另行提供。

2、投标报价

(1)本次招标单价设投标限价,投标单价高于投标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限价是以计量单位计价含13%增值税的单价。

(2)限价及投标报价为送货到工地指定地点的含税价格,均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模板费、加工费、专利使用费及养护、存储、装车、运送至施工现场的全部费用及全过程的安全保险、措施费用、售后服务和若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的一切赔偿费用,并包含管理费、利润、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全额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次采购招标本着“中标锁定单价”的原则,投标单价为固定单价,供应期及供应量内单价不随市场价格变动而调整。

(4)进场预应力U型板桩数量以双方实际签收合格数量为买方现场入库数量(应扣除装卸及运输过程的破损、外观尺寸及质量不符合规范及图纸中相关规定的数量),最终结算数量应扣除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如外观表面因寒冻剥落、活性物质导致表面爆裂、铁或其他矿物质导致表面返锈等质量问题的产品)。

3、质量与技术要求

供货方所供材料,必须符合招标人技术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原材料中严禁使用机制砂、海砂及再生料,供货方必须随货出具满足业主、监理、招标人要求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相关报验资料,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和招标人的抽查。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规范及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有最新标准的,自动执行最新标准。

预应力U型板桩还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不限于):

(1)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22年版)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2)《水利工程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DB32/T 3261-2017);

(3)《水利工程混凝土耐久性技术规范》(DB32/T 2333-2013);

(4)《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

(5)《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

(6)《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631/T-2025);

(7)《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段 2024 年度河道工程施工 5 标(桩号 93+500~95+800)施工图设计》;

(8)《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河道工程施工5 标(桩号 93+500~95+800)招标文件》。

4、供货时间:预计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供货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项目部通知实际需求为准,用量高峰急需货时不到货供货方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

5、送货地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河道工程施工5标(桩号93+500~95+800)施工现场(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境内),要求采用货车供货运送至招标人工地施工段面现场。

6、供货方需派专人为项目部提供及时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部供货计划的接收、供货的协调、收货签单的核对、与项目部办理结算等。提供服务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能赶到施工现场,人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依据

进场预应力U型板桩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数量以双方实际签收合格数量为买方现场入库数量(应扣除装卸及运输过程的破损、外观尺寸及质量不符合规范及图纸中相关规定的数量),最终结算数量应扣除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如外观表面因寒冻剥落、活性物质导致表面爆裂、铁或其他矿物质导致表面返锈等质量问题的产品)。

2、结算方式

按月办理过程结算,供货方在每月10日前与招标人项目部核对上月所供预应力U型板桩数量及货款,按照招标人进场结算清单进行对账结算,招标人项目部凭供货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经双方核对一致的签收单进行结算,逾期未提交核对的签收单视同未发生。合同供货完成后进行最终结算,该最终结算除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外,必须报招标人项目部所属分公司相关人员审批后方为有效。

中标人同时承诺:每个结算期内的所有预应力U型板桩数量均已结报完毕,无其他争议,所结报的预应力U型板桩数量真实有效。结算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过程结算和最终结算,结算单在双方会签后,报招标人的分公司指定人员审核并签字后生效;分公司人员在审核有疑义时,可要求双方重新核对,核对一致无争议后重新办理结算,该结算仍须经分公司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若仍有分歧无法解决,双方均可报招标人公司财务物资部协调处置,财务物资部须在15个工作日内解决,财务物资部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朱丽。

3、付款方式

本次采购无预付款,招标人项目部根据审核无误的结算并在收到供货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结算价的90%,余款10%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支付最后一个月供应结算价的90%前,双方必须办理最终结算且全额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方全面且无瑕疵的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每次支付款项前,供货方须按付款额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

七、招标文件的澄清

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可向招标单位联系人电话方式澄清。招标人单方自行澄清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使用的质量、技术等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九、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封面(附件1)

2、投标函(附件2)

3、投标报价表(附件3)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4)

5、授权委托书(附件5)

6、投标单位资信证明资料(附件6)

7、营业执照及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内的拟供规格预应力U型板桩抗压强度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附件7)

8、类似供货业绩。(附件8)

9、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附件9)

十、评标方式、标准及方法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报价,选择1~3家报价低的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待招标人项目部组织工程建设方、监理等相关方对中标候选人的生产能力、社会信誉、资金能力以及现场实地考察评审后确定中标人,不保证最低价中标。根据评审必要,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补充书面材料,以便定标参考。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无效标:

(1)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不能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3)逾期上传投标书的;

(4)招标人认为投标报价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

(5)报价未按要求填报或擅自更改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的。

十二、特别提示

1、本次预应力U型板桩采购拟选择1~2家供货单位为中标人,各中标人具体供货数量可按中标单位的生产能力进行分配

2、若2家以上有关联关系(包括: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公司、亲属关系的公司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评标的关系)的投标单位同时投标,则仅以关联关系单位中投标报价最低的为有效标,其他关联关系单位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3、开标后未获得中标通知者,视为未中标,招标单位和未中标单位均不需向对方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4、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招标联系人短信通知、微信通知与书面通知有同等效力)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低于合同价的5%)后到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河道工程施工5标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将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本次招投标遵循投标单位自愿参与原则。一经参加投标,即视为投标单位完全同意招标条件、评标办法等招标文件的内容。

十三、其他

1、招标文件作为预应力U型板桩定作承揽合同的组成部分。

2、附图纸(双击打开):

投标文件附件格式(附件1-8)

附件1(封面格式)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河道工程施工5标项目经理部

预应力U型板桩采购

投 标 文 件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附件2

投 标 函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收到的贵公司的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河道工程施工5标预应力U型板桩采购招标文件,我方(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买卖合同的全部条款。并致函如下: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标书所列产品,明细见《投标报价单》。

2、如果我方中标签约,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果由于我方自身失误形成的风险和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3、我方再次重申:完全同意投标须知中关于“评标方式、标准、方法及特别提示”等陈述,我方认为贵公司有权单方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价格和质量、信誉和服务是中标的重要选择标准;无论贵公司是否选择我方作为中标单位,我方均尊重和认可贵公司的决定。

4、我方投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承诺的内容、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5、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最终确定我方供货,我方愿意按合同条款签约。

6、所有有关招投标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投标单位: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账户名称: 电话:

开户银行: 传真:

银行账号: 投标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报价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单位拟向贵公司供应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河道工程施工5标(桩号93+500~95+800)所用预应力U型板桩,我公司所供材料具体规格、数量和报价如下:

名称

规格型号

设计参数

技术标准

计量

单位

暂定

数量

投标限价(元)

含税单价(元/根)

暂定含税合价(元)

预应力U型板桩

U-PCSP-350-I-5,单根桩长5米

抗压≥60MPa

抗冻≥F50

符合JC/T-2602-2021中相关要求、本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2300

1280

投标总价(大写):

注:①投标限价是以计量单位计价含13%增值税的单价;②最终结算量以实际到场并经检验合格的数量计算;③U型板桩原材料中严禁使用机制砂、海砂及再生料

1、我方投标报价为送货到贵公司工地指定地点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模板费、加工费、专利使用费及养护、存储、装车、运送至施工现场的全部费用及全过程的安全保险、措施费用、售后服务和若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的一切赔偿费用,并包含我方的管理费、利润、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我方不以任何理由额外索取任何费用。全额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我方承诺:1)我方在生产的预应力U型板桩原材料中不使用机制砂、海砂及再生料,所供预应力U型板桩严格工程图纸设计及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因我公司产品质量、或因我方恶意起诉而败诉或其他原因造成贵公司相关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产品报废、返工返修、工期延误、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和损失),我方自愿赔偿贵公司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2)中标后我方在供应期和供应量内不调整单价,不调整材差。

3、我方接受贵公司招标公告中列明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收款前我方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

4、我方派专人为贵公司项目部提供及时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部供货计划的接收、供货的协调、收货签单的核对、与项目部办理结算等。提供服务人员能在指定时间内赶到施工现场。人员费用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5、其他特别优惠或服务的内容(没有的可不填写,也可另附说明并加盖公章,另附说明的需在本处提示):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姓名)(身份证号: ),在 (投标人名称) 担任 (职务名称) 职务,系投标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5

授权委托书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为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投标人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河道工程施工5标预应力U型板桩投标文件和处理投标过程中的事宜。

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权限还包括:参与谈判、签署文件、协议及合同。

该委托代理人所签署的上述文件及办理的上述投标事宜,投标人均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委托期限: 天。

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日期: 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6、投标单位资信证明资料

附件7、厂家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内的拟供规格预应力U型板桩抗压强度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附件8、类似供货业绩

附件9、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第三章 预应力U型板桩定作承揽合同

合同编号

定作方: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河道

工程施工5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填写营业执照上注册的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预应力U型板桩一事,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预应力U型板桩供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河道工程施工5标(桩号93+500~95+800

2、合同履行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供货开始和结束期限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3、合同履行地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河道工程施工5标(桩号93+500~95+800施工现场

二、钢筋混凝土预应力U型板桩加工定制要求

2.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预应力U型板桩具体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及技术标准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设计参数

技术标准

计量

单位

暂定

数量(块)

单价(元)

暂定

合价(元)

备注

1

预应力U型板桩

U-PCSP-350-I-5

抗压≥60MPa

抗冻≥F50

符合JC/T-2602-2021中相关要求、本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2300

暂定总价

大写: 小写:

注:最终结算量以实际到场并经检验合格的数量计算

上述单价为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的含税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模板费、加工费、专利使用费及养护、存储、装车、运送至施工现场的全部费用及全过程的安全保险、措施费用、售后服务和若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的一切赔偿费用,并包含乙方的管理费、利润、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乙方以任何理由额外索取任何费用供应期和供应量内单价不随市场价格变动而调整

2.2供应预应力U型板桩应满足工程图纸设计及规范标准执行。

2.3乙方将预应力U型板桩采用货车供货运送至甲方工地现场交货,预应力U型板桩所有权自交货时转移。

2.4、进场预应力U型板桩数量以双方实际签收合格数量为甲方现场入库数量(应扣除装卸及运输过程的破损、外观尺寸及质量不符合规范及图纸中相关规定的数量),最终结算数量应扣除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如外观表面因寒冻剥落、活性物质导致表面爆裂、铁或其他矿物质导致表面返锈等质量问题的产品)。

2.5、乙方全额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开票信息和乙方收款信息如下:

甲方开票信息

乙方收款信息

甲方: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市阜宁县分公司

乙方:

纳税人识别号:91320923MAC9CMC22J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羊寨镇永昌村八组13号

地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阜宁县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11*开通会员可解锁*14025

银行账号: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3.1、结算依据

以双方确认的结算单数量结合相应单价作为供货过程中支付结算依据,终期结算以验收合格产品为准。

3.2、结算方式

预应力U型板桩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按月办理过程结算手续。乙方每月10日前到甲方核对上月送货量,按照甲方签收的材料进场清单进行对账结算,乙方提供该结算批次预应力U型板桩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出具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未提交核对的签收单视同未发生。合同供货完成后进行最终结算,该最终结算除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外,必须报招标人项目部所属分公司相关人员审批后方为有效。

过程结算金额超过20万元和最终结算,必须报甲方(项目)所属分公司指定人员 审核并签字后方为有效;分公司人员在审核时如果发现有不实数量时,应该要求项目部与乙方重新核对,核对一致无争议后重新办理结算,该结算仍须经分公司审核人员 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如仍有分歧无法解决,双方均可报甲方公司财务物资部协调处置,财务物资部须在15个工作日内解决,财务物资部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朱丽。

乙方同时承诺:每个结算期内的所有预应力U型板桩数量均已结报完毕,无其他争议,所结报的预应力U型板桩数量真实有效。

3.3、付款方式

本次采购无预付款。甲方根据审核无误的结算单并在收到乙方结算价款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付至结算价的90%,余款10%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支付最后一个月供应结算价的90%款项前,双方必须办理最终结算且甲方收到总结算价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全面且无瑕疵的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甲方每次支付款项前,乙方须按付款额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

四、技术要求

4.1、乙方制作预应力U型板桩的材料需满足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总说明及规范中耐久性设计中相关条款要求,并按照《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20)等水利行业标准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及适配工作,适配报告经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部门验证后通过甲方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4.2、预应力U型板桩需达到C60强度等级,抗冻等级F50,且外观无色差、无裂纹。

4.3、预应力U型板桩参数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4.4、乙方必须保证预应力U型板桩质量,对送达施工现场如经甲方检测强度、外观尺寸、外观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或在后期检查发现时在最终结算量中予以核减,乙方自行承担损失;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制作同等条件的标准养护试块,并及时提供28天强度试验报告。

5、其它质量要求按江苏省地方标准《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与评定规范》(DB/T 2334-2013)及其他规范执行。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5.1、材料要求:

(1)混凝土原材料质量要求:材料中严禁使用机制砂、海砂及再生料,水泥采用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普通硅酸盐水泥,中途不得更换品牌;细骨料为中粗砂,砂细度模数宜在2.3~3.0之间;碎石采用5~31.5mm级配碎石;外加剂应符合《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2014)标准要求;原材料的其它指标满足《水利工程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DB32/T 3261-2017)相应要求,原材料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检验,由于原材料检验不合格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按照《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20)等水利行业标准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生产,并用成型混凝土试块检验混凝土抗压强度等性能。

5.2、混凝土强度的确定应以生产厂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见证,以现场取样送检的试块强度为依据,检测评定时执行国家现行有效规范和标准。

5.3、乙方必须按照《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20)相应要求进行原材料取样自检工作,并配合甲方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到现场取,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自检。

5.4、乙方向甲方供货时必须同时提供预应力U型板桩的有效检测证明或合格证、质保书等相关资料,按现行江苏省水利规范标准验收,如甲方收货后对质量有异议或经过第三方检查检测时对质量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或第三方检查检测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可对有异议的预应力U型板桩申请复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复检仍不合格,乙方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对该批次预应力U型板桩按照甲方要求予以调换合格品或退货,选择调换合格品或退货由甲方决定,所发生的进退场运费及误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5、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规范及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有最新标准的,自动执行最新标准。预应力U型板桩还必须满足(但不限于)下列规范、标准要求:

(1)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22年版)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2)《水利工程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DB32/T 3261-2017);

(3)《水利工程混凝土耐久性技术规范》(DB32/T 2333-2013);

(4)《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

(5)《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

(6)《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631/T-2025);

(7)《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段 2024 年度河道工程施工 5 标(桩号 93+500~95+800)施工图设计》;

(8)《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河道工程施工5 标(桩号 93+500~95+800)招标文件》。

六、约定事项

6.1、乙方进场预应力U型板桩时应随车携带本批次U型板桩的质量保证资料,未带或质量保证资料不全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送货单一式四份随车(船)送到甲方指定工地,由甲方指定收料人员签收,二份退交乙方指定人员带回。甲方指定收料人员为:

(1)姓名: ,联系电话: ;(2)姓名: ,联系电话 。非有效授权人签署的结算单一律无效;如上述指定人员发生变动,甲方将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6.2、乙方委派现场负责人与甲方现场人员及时沟通协调现场相关工作,保证工程的正常实施,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车(船)的安全管理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乙方现场联络和负责人员:

(1)姓名:__________,联系电话: ;(2)姓名:__________,联系电话: 。

双方所派人在现场协调联络,所有乙方现场人员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现场管理,每月的结算单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不到违反项目管理条例进行处罚,违反管理条例一次处罚500元,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6.3、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预应力U型板桩的技术资料,包括:

(1)预应力U型板桩出厂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

(2)水泥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3)外加剂、掺合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4)砂石料的检验报告;

(5)混凝土配合比报告;

(6)在混凝土龄期达到28天后,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交预应力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7)后期第三方检查提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4、乙方按照甲方的实施进度要求进行预应力U型板桩进场调度工作,由于乙方不能按时供货或调度不周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6.5、本合同有效期期满后,如甲方仍需乙方继续供货,则本合同及其相关协定的内容可自动延续(付款方式不变),但双方需要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6.6、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运输车(船)安全、施工安全,满足现场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

(2)乙方的服务人员和车(船)到达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遵守现场的各项安全制度。由于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指挥,或不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自身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管理并承担在此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及其设备运行一切安全相关责任,在运输过程中至离开甲方指定卸货位置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发生事故以乙方为主体上报相关部门并协助处理相关的一切事宜。

6.7、其他约定:由于乙方不能及时供应预应力U型板桩等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进度实施,甲方有权在未经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向其它公司购买预应力U型板桩,乙方无权干涉。由于乙方干涉而产生的任何成本及附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履约担保及违约责任

7.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甲方收到乙方缴纳履约的保证金 万元(不低于合同价的5%且精确到万元整)后合同生效,履约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械化工程分公司

开户银行:32*开通会员可解锁*503703

银行账号:中国建设银行扬州城东支行

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无瑕疵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后30天内无息退还。

7.2、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或未能及时供货、或恶意起诉甲方且败诉等,给甲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产品报废、返工返修、工期延误、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3、如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不能通过税务认证、或事后证实为失控票、涉嫌虚开等,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甚至向税务部门举报,并不予资金支付。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包括因多缴纳税款及其占用甲方资金的损失。

7.4、乙方按税法规定及时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甲方财务无法付款所造成的责任乙方承担。

7.5、甲方因资金周转紧张等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期间支付货款,但在超过付款期间后3个月内履行了付款义务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超过付款期间后3个月仍未支付,甲乙双方又协商不成,未付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

7.6、当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扣除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八、其他约定事项

8.1、由于本工程建设单位存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期限的不确定性,供方对此事实已明知,在建设单位未支付甲方(本合同的预应力U型板桩)工程款时,甲方不能支付乙方合同价款,乙方对此表示认可并同意相应延期收款。

8.2、乙方自愿承担在建设单位未支付甲方工程款之前(包括建设单位未能按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自筹资金为本合同约定事项垫付资金,并保证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8.3、乙方保证不能因建设单位、甲方延迟支付合同价款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除承担赔偿责任外,仍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4、在建设单位足额拨付工程款之前,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就合同价款拨付问题向甲方或任何部门提出权利主张。

8.5、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如有任何调增单价、降低质量标准、提前支付货款等明显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合同条款变更事项,经双方代表共同协商一致并书面报甲方公司财务物资部签字并盖章确认后,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对于未经甲方公司财务物资部签字并盖章确认的明显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所有补充、变更协议无效。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十、合同效力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并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正文为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经双方确认同意,不产生约束力。

10.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0.4、乙方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提供以下证照复印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财务章):①营业执照、②法人身份证及证明材料、③授权委托书、④经办人身份证。

十一、本合同附件

11.1、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11.2、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及本工程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关于预应力U型板桩的技术条款;

11.3、甲方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及附件;

11.4、乙方的投标文件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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