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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光山县农业农村局
承包人(全称): 河南宇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2025年度光山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一标段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2025年度光山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一标段 。
2.工程地点: 光山县。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光发改审(2025)61号 。
4.资金来源:2025年光山县财政衔接资金 。
5.工程内容:坑塘整修、道路硬化、太阳能路灯工程等。
6.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13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02 月 11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 合格 。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肆佰玖拾叁万玖仟壹佰捌拾柒元伍角叁分 (¥ *开通会员可解锁*.53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
承包人项目经理: 谷冠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签订。
本合同在 甲方办公室 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贰份,承包人执 贰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1*开通会员可解锁*979666 |
组织机构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42030Y |
地 址:光山县九龙路与兴隆路交叉口东150米 |
地 址: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文鼎路广商云谷2号楼2单元11层 |
邮政编码:465450 |
邮政编码:466700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孔德宇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光山支行 |
开户银行:周口市淮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白楼信用社 |
账 号:282*开通会员可解锁*2 |
账 号:*开通会员可解锁*8377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