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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石桥乡李庄村民委员会集体研究,报临颍县石桥乡政府批准,现通过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网络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交易,特此公告。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格
| 标的名称 |
标的描述 |
面积及四至 |
出租 期限 |
付款 方式 |
出租底价 |
保证金 (元) |
| 标的1 |
临颍县石桥乡李庄村赵庄东南大地块94亩集体土地2年经营权出租 |
94亩,东至驼铺村、西至赵庄六组、北至赵庄七组、南小师村 |
2年 |
一次付清2年 |
150400元(800元/亩/年) |
45000 |
| 标的2 |
临颍县石桥乡李庄村赵庄东南地40亩集体土地2年经营权出租 |
40亩,东至驼铺村、西至赵庄六组、北至赵庄五组、南赵庄七组 |
2年 |
一次付清2年 |
64000元(800元/亩/年) |
19000 |
| 标的3 |
临颍县石桥乡李庄村赵庄西地老苹果园20亩集体土地2年经营权出租 |
20亩东至赵庄三组、西至李庄一组组、北至坡王村十组、南至赵庄四组 |
2年 |
一次付清2年 |
32000元(800元/亩/年) |
9000 |
| 标的4 |
临颍县石桥乡李庄村赵庄西地老苹果园7亩集体土地2年经营权出租 |
7亩东至李庄一组、西至赵庄三组组、北至坡王村十组、南至赵庄四组 |
2年 |
一次付清2年 |
11200元(800元/亩/年) |
3000 |
本次招租集体土地经营权161亩,共有4个标的,年限为2年,转出用途农作物种植。标的1和标的2单次加价幅为1000元的整数倍,标的3单次加价幅度为500元的整数倍,标的4的单次加价幅度为200元的整数倍。以报价最高者竞得。
二、标的核准情况
1.出租底价确定情况
李庄村村民委员会已召开了四议两公开会议,根据地块实际情况确定出租底价,确定保证金缴纳比例及竞价幅度。
2.核准备案情况
本次招租方式为网络竞价已经过石桥乡人民政府的批准备案。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近一年内在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竞价活动时有不良记录的,比如有悔拍等行为的,不得参加此次竞价活动。本次竞价完成后将开展资格后审,若经审查发现竞得人存在上述不良记录的,将作废本次竞价结果并代扣其保证金,转入相关乡镇财政所三资账户。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告期、竞价时间及交易方式
1.公告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
2.标的展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00;
3.标的展示地:临颍县石桥乡李庄村
4.竞价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8:00至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在竞价截止前5分钟内,若有新出价的,则竞价截止时间自动延长5分钟,循环往复,直至无人出价。
5.竞得人确定:在竞价时间结束时,若优先权人与非优先权人最终报价相同,则由优先权人竞得,否则出价最高者竞得。(注:仅有优先承租人方可出相同报价)
此次竞价规则为只要有一人报价即为有效竞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6.本次出租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
7.网络竞价网址https://ggzy.luohe.gov.cn/
五、意向受让方报名
1.有意参与的意向方,在充分了解标的基本情况和现状等相关信息后,在公告期内登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监管入口-主体库-CA锁或扫码登录”板块进行“竞买人注册”登记。
2.报名程序
竞买人为企业法人的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系统中办理竞买相关业务。竞买人为自然人的请参见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luohe.gov.cn/)“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自然人)全国共享互认CA操作流程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自然人)全国共享互认CA操作流程.pdf
六、竞买保证金缴纳
1.保证金金额:详见标的基本情况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下午17:00,逾期到账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3.缴纳方式:网银划转,柜台划转(注:不支持现金汇入、微信、支付宝方式交纳保证金)
4.操作方法: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luohe.gov.cn/)“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漯河市农村集体产权电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示意卡漯河市公共资源农村集体产权电子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示意卡.pdf
特别提示:
1.缴纳保证金的名称、身份证号及银行账号必须与注册的竞买人名称、身份证号及银行账号保持一致,不能有错字或漏字。
2.每个意向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子账号均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唯一的不同的虚拟子账号,请不要交错。 3.请根据系统页面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指定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状态为“已缴纳”,缴纳成功后方可参与竞价。
七、尾款账户
银行账户:*开通会员可解锁*004299
账户名称: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颍县新区支行
八、其他事项说明
1.交易结束后,未竞得者的交易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
2.竞得者的保证金不再退还用于抵顶租金,竞得者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尾款账户一次性补齐尾款,竞得者应当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因竞得者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剩余租金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均视为违约,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
九、重大事项揭示
1.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2.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3.转让标的优先承租权人:否
4.本次拟出租土地情况详见标的基本情况表。
5.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状况及交易条件,自愿接受租赁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租赁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交易条件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租金、保证金等。
6.非因出租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出租方有权将本次租赁资产再行挂牌租赁,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1)未能按时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的;
(2)未按时支付应付租金款等相关费用的;
(3)竞拍成交后,未按出租方要求签署合同的;
(4)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损失的;
(5)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6)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十、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该挂牌价为二年租金底价,租赁期为二年。
2.有意承租者须自行或在出租方的统一组织下实地认真考察,充分了解有关交易项目标的现状、存在的瑕疵等事项及交易活动的详细情况,成交之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标的不负任何品质瑕疵及面积(公示面积如与实际面积有偏差,以实际面积为准,不再进行多退少补)担保责任。意向受让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有关交易活动的全部内容,认可标的现状,并应承担参加交易活动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后果。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土地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土地或拒付租金。
3.有意承租者请于公告期内向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交纳规定金额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并成功绑定相关标的。逾期未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或未绑定成功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
4.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
5.租赁期内受让方不得转租该土地。
6.租赁期内受让方只能利用该土地进行农业种植经营,不得改变土地性质。
7.未经转出方许可受让方不得在该地上建设附属物。
8.租赁期满,如出租人土地不再出租,出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 30 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 5 日内将承租土地交还给出租人。
9.租赁期满,如出租人土地继续对外租赁,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承租人未参加竞租或参加竞租但最终未能中标,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如中标结果确认之日合同已期满,将在中标结果确认之日)起 5 日内将承租土地交还给出租人。
十一、标的展示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 程新洋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点: 临颍县石桥乡李庄村
CA办理及技术支持电话: 潘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临颍县石桥乡人民政府
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