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档升级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1-21
发布于
河南驻马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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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西平县人民医院

承包人(全称):河南省大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

中晔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西平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西平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2. 工程地点:西平县人民医院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西发改社会【2025】48

4.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5.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西平县人民医院现状内科病房楼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 15300m²,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加装独立卫生间、铺设 PVC 地板、木质门替换成钢质门、内墙立面装修改造、室内水电消防及空调系统改造、老护士工作站更新、外墙加保温及立面翻新、更换污物电梯等;对现状外科楼进行提升改造,改造主要内容包括 1-4 层石音板吊顶改造、所有木质消防门和复合门更换为钢制门等;新建日处理

1000 吨污水处理站 1 座;新建地上 6 层综合楼 1 建筑面积 3600mm²;对现状传染科楼外墙加保温及外立面翻新改造。项目总投资额约 6300 万元,具体规模及施工内容以评审通过的批复文件及设计图纸等为准

6. 工程承包范围: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应包含的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包含勘察、初步设计、修建性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服务、后续施工配合等内容);2.工程施工及采购(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备案、保修责任期的技术服务、缺陷修复及负责管理协调配合工作等。3.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项目报建、报批、质监备案等手续。4.其他应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6 2 26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2026 2 27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8 2 25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总工期 720 日历天,其中项目设计周期:60 日历天,在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内容,并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施工工期: 660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其中:(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

(2)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元);适用费率:经评审单位评审定案的工程造价的 1.484%(最终价格以结算为准)设计费用包括勘察、初步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服务等费用。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

元);/

(2)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元);适用费率:经评审单位出具评审报告定案金额98.95%(最终价格以结算为准,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 元);

(3)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元)。

(4)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元)。

(5)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元);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孙志全(豫 *开通会员可解锁*00320)

设计负责人:鲁永超(2*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2025 12 12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西平县人民医院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西平县人民医院 (公章)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河南省大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3136X0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索凌路庙李商

务大厦 1 单元 1601 邮政编码: 450000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郑州科技支行

账号: 2611 0029 4890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中晔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MA9FWMK41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豫鼎大厦九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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