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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包人(全称):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河南省广兴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西平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西平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
2.工程地点:西平县境内。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西发改城镇(2025)26号。
4.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5.工程内容:西平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为学苑路、绿苑路、解放路、凤林路、东吕村、耿庄村、席赵村、郭店村、花马刘村、大李庄村等四条道路六个村委的供水管网改造。
6.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2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22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叁仟叁佰捌拾贰万捌仟肆佰伍拾伍元柒角叁分(¥33828455.73元);其中,不含税合同额人民币(大写)叁仟壹佰零叁万伍仟贰佰捌拾元肆角柒分(¥31035280.47元),税率9%,税额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玖万叁仟壹佰柒拾伍元贰角陆分(¥2793175.26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捌拾陆万零叁佰捌拾肆元捌角柒分(¥860384.87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承包人项目经理:雷新。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2026年1月 23 日签订。
本合同在 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本合同一式 8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4 份,承包人执 4 份。
| 发包人: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章) |
承包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 组织机构代码:11412824** |
组织机构代码:9132021** |
| 地 址:西平县紫荆路与祥和路 |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山路7-101 |
| 邮政编码:463900 |
邮政编码:214028 |
| 法定代表人:宋劲松 |
法定代表人:周宝春 |
| 委托代理人:陈建伟 |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 真:/ |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承包人:河南省广兴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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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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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9141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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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柏苑街道办事处院内166号 |
|
| 邮政编码:46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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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陈留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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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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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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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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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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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4117 29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