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鹤壁市主城区供热一张网互联互通供热管道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主城区供热一张网互联互通供热管道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发改城市〔2025〕278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鹤发改投资〔2026〕7号(初步设计批复)(项目代码:2512-41*开通会员可解锁*-41475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初步准备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鹤壁市主城区供热一张网互联互通供热管道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招标编号:SGZB-2026-006
2.3建设内容:改造DN900供热低压管道长度24000米(管沟长度12000米),以上供热管道全部为市政管道。从鹤淇电厂引出,沿规划路由与现状鹤煤热电厂供热主管网对接。供热管道采用预制直埋保温管,工作管为钢管,外护管为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同时,配套建设分布式光纤泄漏及防挖掘监测系统、智慧供热系统和管网性能在线监测及分级评估系统等。
2.4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开发区、淇县。
2.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
2.6本工程总投资:19666.29万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服务总承包,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等内容。
2.9工期要求:330日历天,其中:建设工期210日历天,连续稳定试运行12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采购、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试运行服务:满足规范要求试运行条件,达到温度达标、连续稳定、响应及时的目标。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以下资质:
3.1.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B2),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除以下情形之外的其他的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案件、被执行信息等,不作为限制投标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否决性或限制性条件:
1.投标企业或个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
针对以上条款,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
3.4 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3.5 勘察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
3.6 项目经理资格: 市政公用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7 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社保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本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加有社保章的有效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的日期)。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次招标内容为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不包含牵头人)。
(5)本项目不接受勘察、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资质异常标注(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建筑企业或工程监理企业,标注期间不具备相应专业投标资格,投标属于弄虚作假行为,中标无效。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6年 3月 11日至2026年 3月 14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完成公示。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 3月 18日至2026年 3月 25日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打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s://ggzy.hebi.gov.cn:8060),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按钮进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4.3 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上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4月 8日09 时30分,远程开标会地点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场地安排。
5.2 投标文件的上传方式:投标人应当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打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点击招标公告详情页面的“我要投标”按钮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s://ggzy.hebi.gov.cn:806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6.4 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手册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视频栏目。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8.1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合格制+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8.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进行。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评标报告,同时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不排序的合格的入围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通过票决法确定中标人。
8.3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8.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8.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招标人:鹤壁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街道九州路91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荣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区林科路6号院4号楼26层2608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hnrqzz@163.com
监督单位: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开通会员可解锁*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