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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理人(全称):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遂平县净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
2. 工程地点: 遂平县城区 ;
3. 工程规模: 本次对遂平县城区13条主干道、辅路以及支路共计37474.4M的道路两侧的净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暂定 3859.7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王军利 ,身份证号码: 4128*开通会员可解锁*1X ,注册号: 41001684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暂定贰拾叁万圆 (¥ 230000元 )整。
包括:
1. 监理酬金: 暂定230000元整(最终以审计审定的0.6%为基数) 。
2. 相关服务酬金: /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期。
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资料,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025 年 9 月 29 日。
2. 订立地点: 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
3.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贰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遂平县勤政路中段 住所: 郑州金水区文化路9号10层
邮政编码: 463100 邮政编码: 450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的代理人:
开户银行: 中原银行遂平支行 开户行:浦发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号: 522*开通会员可解锁* 账号: 6564292016384
电话: 0396—495067 电话: 0371-63819616